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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讓鰥寡孤獨者老有所依是每一個城市追求的理想愿望,昨日廣州市住建委頒布的新公租房保障辦法,讓廣州在這條路上躍進了一大步。辦法將保障對象從低收入群體擴大到中等偏下收入群體、租期合約和補助期限從 3年一簽變成5年一簽、申請人非本地戶籍未滿18歲的子女一并保障,這些條款保護了更多弱勢群體,也讓廣州變得更有人情味。
孤兒申請年齡下限下調
廣州市住建委表示,新辦法對原《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意圖提高和改善本市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水平。辦法共8章54條,涵蓋公租房建設、準入、分配、使用、退出等內容。
新辦法不僅將公租房保障覆蓋面由城鎮戶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拓寬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更為住房保障范圍向其他住房困難群體延伸預留了政策空間。
新辦法還將孤兒獨立申請公租房的年齡下限由“18周歲”下調至“16周歲”,使符合條件的孤兒能盡早實現“住有所居”。將申請人未年滿18周歲非本市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予以保障,滿足申請人家庭團聚的愿望。
申請不到時可先領取補貼
新辦法還規定,公租房租賃補貼發放期限及租賃合同期限,統一由原來的3年延長至5年,為保障對象提供較為穩定的生活空間,便于其逐步積累家庭財富、逐漸擺脫貧困,進而退出住房保障,使公共資源能循環可持續發展。
為降低保障者的負擔,新辦法還明確租金標準,除了參考市場租金水平外,還需結合保障對象支付能力等因素確定。其中,對于本市戶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照 家庭收入情況,實行差別化租金,采取租金減免的方式分檔計租。對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低收入或市總工會認定的特困職工住房困難家庭(下稱“雙特困家庭”) 或政府已有文件明確可享受租金優惠政策的對象,延續以往做法,按優惠租金計租。對符合條件的無收入或低收入的孤寡老人,免交租金。
由于公租房數量有限,部分納入保障范圍的家庭可能一時申請不到房源,為此新辦法提出雙特困家庭自獲得住房保障資格的次月開始,即可在輪候公租房實物配租期間先行領取住房租賃補貼,直至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的次月為止,以便能盡快解決居住困難問題。
考慮到殘疾人、老年人出行方面的實際困難,明確在分配入住時行動不便的殘疾人、老年人等優先分配出入方便、樓層較低的公租房。
公租房退出機制更優化
對于公租房的退出機制方面,新辦法結合各區實際操作中遇到的期滿審查難以有效推進的問題,著重規范和優化了期滿審查程序,針對部分保障對象缺乏配合核查意識的問題,規定保障對象配合核查義務。
未來廣州市住房保障部門還將主動公開公租房的建設計劃、分配政策、分配對象、退出情況等信息,全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租房各項工作公開透明運行。同時,注重對個人信息的保護。
最后,新辦法還鼓勵用人單位等社會力量投資公租房,增設專章對其投資方式、土地供應方式、支持政策、供應對象、租金標準、運營管理等進行了具體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