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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隨4月份石市兩部住房公積金新規“上崗”,涉及到住房貸款與公積金提取的一些政策變動成為近期讀者咨詢較多的問題。記者從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采訪,針對貸款、房產套數認定原則、貸款額度,以及不同情況下的公積金提取政策,做出了便民解答。
全市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從4月1日起,《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業務管理防范化解風險工作的通知》已正式實施。在嚴格審核借款申請人還款能力,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等業務管理的同時,全市范圍內已統一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通知》指出,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僅限于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套數的認定,以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在購房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不動產查詢證明,結合《個人信用報告》中的購房貸款情況,綜合認定實有房屋套數。
最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明確,在市內五區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基礎上,全市范圍內統一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對離婚一年內的借款申請人將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名下無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市區第二套自住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名下有房的,視為是購買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貸款時將嚴格審核借款申請人還款能力
此外,今后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嚴格審核借款申請人還款能力。在審查購房人家庭收入、繳存基數等信息時,對繳存基數存疑的借款申請人,將要求其提供工資流水、養老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納稅完稅憑證等材料進行佐證,對無法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個貸中心及各縣(市、區)管理部門可視情況減少貸款額度或不予貸款。
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24個月內的《個人信用報告》中,存在個人貸款、貸記卡、準貸記卡連續3期或累計6期及以上逾期記錄的或按照《河北省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懲戒管理辦法》,認定失信行為并在懲戒期間內的,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在《個人信用報告》中明顯存在失信行為的,可視情況減少貸款額度或不予貸款。
繳存單位不得為非本單位職工代繳住房公積金;人力資源類單位不得為與本單位不存在人事代理或勞務派遣關系的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公積金中心有權核實單位匯繳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通知》強調,繳存職工提供虛假證明資料騙提住房公積金或者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河北省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懲戒管理辦法》,通過程序認定,納入失信行為黑名單管理的,取消其5年內的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類提取和貸款資格,管理中心應當責令限期退回提取資金或者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息并解除委托貸款合同。
想提公積金還房貸?還款須滿12個月后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在還款超過12個月后,辦理提取手續。提取時,應提供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應當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再分別按規定提供資料、核定可提取時間及金額。
提取時間及金額: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還貸期間,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當期償還貸款本息總額;提前結清貸款的,可提取結清日前賬戶余額,但提取金額之和不超過結清日前與上次提取日后償還貸款本息總額;償還貸款本息總額不含逾期產生的罰息,取整到百元。
沖抵還貸業務如何辦理?
職工在公積金中心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后,可申請沖抵還貸業務。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保留不少于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當期還款額的6倍,作為固定留存額,其后公積金中心按月從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扣劃資金用于償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沖抵還貸業務辦理期間,不再辦理償還該筆貸款的提取業務。
職工婚前單獨購房,且無住房按揭貸款的,只有房屋所有權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其配偶住房公積金不能提取。
職工婚前單獨購房,且辦有住房按揭貸款的,婚后配偶參與共同還款時,其配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按照第三十三條執行,另需提供夫妻雙方簽署的共同還款聲明。
不動產權證按份共有的,共有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應按所占產權比例計算。
另外,按照公積金新規,所購住房近一年內進行兩次以上交易(含兩次)且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現買受人(包括配偶)須在該套住房最近一次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滿一年后才可辦理提取業務。
低保戶如何提取公積金?
職工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以下規定提供資料、核定可提取時間及金額:
提供資料: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民政部門發放的有效期內的《低保證》。
提取時間及金額:每年可提取一次,賬戶余額取整到百元。
遇突發事件如何提取公積金?
職工遇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以下規定提供資料、核定可提取時間及金額:
提供資料: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家庭成員關系證明、相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鑒定證明、費用支出證明、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職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證明。
提取時間及金額: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自負費用,取整到百元。
這七類情況可銷戶提取余額
職工因下列原因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銷戶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職工退休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
職工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效身份證件、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發生爭議的,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文書;
職工出境定居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籍注銷或出境定居證明;
職工參軍、上學,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應征入伍通知書或入學錄取通知書、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文書;
職工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裁定書、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文書;
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職工賬戶封存滿半年,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