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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現在大家碰面聊房子,估計沒有幾個人不說房價高。有人說,即使湊足購房首付款,也不敢輕易買房,背負大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房貸,每個月月供可不是個小數字,感覺壓力山大。有讀者留言道,早知道在3年前“砸鍋賣鐵”買房了,現在我們這個小地方整體價格起碼漲了60%,這幾年白干不說,而是真的買不起了,現在就希望房價能回到3年前。
一位改善置業的讀者說,在2016年時,本打算把自己85平米“兩房”換成大一點面積的“三房”,主要是想計劃要“二孩”,原本就住的這套房子價格都談妥了,卻因為付款方式的問題最后談崩了,陰差陽錯,這期間房價也一直在漲,最終不知所措,到現在房子還沒有換,當然也換不起了。孩子現在都滿周歲了,家里擁擠不堪,老人都沒法過來幫助帶孩子,F在說除了懊悔,真不知道該說什么!
對于房子,確實傷透了不少購房者的心。這些年房價“漲多跌少”,“買房要趁早”似乎成了一條真理。但房子問題又是一個民生問題,所以,這些年房價上漲過程,也誕生了一部調控史。特別是本輪長達三年的房價上漲經歷,也伴隨著國家連續不斷的調控,調控頻次、調控范圍、調控措施都前所未有。從2016年國慶開啟熱點城市樓市調控以來,短短兩個月調控次數達50多次,2017年250次,2018年405次,2019年上半年已超250次。樓市調控范圍涉及購房市場、房產中介、開發商等,調控措施包括限購、限貸、限售、限價、限商等行政手段。
中國的樓市也是一個政策市,在樓市調控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國家對樓市的定調非常明確,“房住不炒”、“堅決遏制房價上漲”、“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高層對樓市釋放的信息是透明的,那就是房價不能再這樣漲了。國家住建部們在年初工作會議上就對2019年樓市提出了明確工作目標,在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原則下,做到“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三穩目標。通過樓市這半年多的實際情況來看,無論地價還是房價,用業內的一句話解釋就是“不能跌不讓漲”。一些有樓市下行趨勢的城市,某些開發商想打折降價,很快就可能被類似房地產行業協會的單位約談,當然,樓市過熱的城市也受到了主管部門的預警和約談對待。
房價收入比已超國際警戒線,擠占消費,對國民經濟發展作用“由正轉負”
按照國際慣例,3-6為公認的房價收入比合理區間,考慮到買房貸款因素,月供占比不高于居民收入的30%。不過,根據近日易居研究院發布的50個典型城市房價收入比顯示(如下圖),房價收入比達最高城市達到36.1,有37個城市房價收入比超過了10,占比達74%。什么是房價收入比?舉個例子,比如1套80平米的房子,按照1.5萬元/平米,平均120萬,若以工作5年的中等收入家庭為單位買房,假定夫妻倆收入月收入4500元,家庭月收入就達到了9000元,年收入10.8萬元,結果房價收入比為=房產總價/家庭年收入=120萬/10.8萬=11.11。簡單地說,就是一個家庭不吃不喝全款買一套普通房子需要11.11年,如果拋掉日常開支、家庭教育和養老支出等,那么這個買房時間還會大幅延長。
根據有關數據顯示,房地產快速發展的一二十年來,房地產及其關聯行業對GDP的貢獻實際超過20%,房地產成為當之無愧的支柱產業,但如果房地產業一直快速增長對經濟發展始終有利嗎?答案是否定的。在中國社科院近日發布的《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No.17:住房,關系國與家》報告中提到,房價較低時,房地產對經濟的貢獻是正向的,反之則對經濟有擠出效應,這就是房地產與經濟的“U”型關系。通過對2018年全國商品房銷售均價測算,2018年全國房價收入比為9.3:1,已超過9:1的臨界點。按照研究以往經驗發現,當房價收入比超過9:1后,房地產對經濟的貢獻“由正轉負”,對消費產生明顯的擠出效應。對經濟的副作用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資金流向房地產而不是實體;二是實體企業不專心搞企業經營,把資金投向房地產,其中目前有一半上市公司進行房產投資;三是高房價提高了企業經營成本,技術更新力不從心。
國家智囊5字直言不諱談如何燙平房產泡沫
現任國務院參事仇保興在《參事講堂》表示,事實上,中國已經不缺房子了,一些城市房價收入比已超20,遠高于國際公認標準,結合我們實際,房價收入比不能超過10倍。仇保興認為,貿然刺破房地產泡沫顯然不合適,因為大家的財富70%都在房子上面,會產生嚴重影響。他直言不諱提出解決泡沫的方式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一是征收空置稅;二是提高國民收入。
作為國家現任58位國家智囊團成員之一,仇保興的建議也受到了不少人關注!罢魇湛罩枚、提高國民收入”11個字概括了解決現階段房產泡沫的核心思想。在筆者理解來看,征收空置稅就是希望逼出多余的房子,提高國民收入,就是通過發展經濟,提高老百姓的收入,從而降低房價與收入之間的比值,以時間換空間,實現房價軟著落。那么這種方式可行嗎?
1.先說征收空置稅抑制房價?罩枚悾鋵嵲诎l達國家早已經施行,而且運行得還比較成熟。比如法國達到空置條件的房屋施行累進稅率,第一年征房屋總價10%,第二年為12.5%,第三年15%,以此遞增,力度是很大的;又比如荷蘭規定,房屋空置超過12個月,可以讓給無房人免費居住;還比如瑞典,甚至可以對達到一定條件的空置房屋推倒。不可否認,空置稅是一種特別有效的長效機制稅種,對抑制房地產泡沫、平抑房價起到了非常明顯的作用。但在我們國家可行嗎?實行起來不容易。我們知道,我國的房地產雖然起步晚,但發展快,老百姓大部分家庭財富都在房產上,在社會保障還不是很完善的情況下,突然開征空置稅,顯然不利于社會穩定,也不利于擺脫“中等收入”陷阱,邁向發達國家目標。
2.通過提高收入縮小房價收入比。其實,無論房價漲與不漲,我們發展經濟的目標就是為提高老百姓的收入,提高大家的生活水平,實現共同富裕。目前,我們的經濟經過多年快速發展,經濟總量已經高居世界第二,人均收入水平雖然也跟隨提高很多,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距,換句話說,就是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國家目前在培育經濟新增長點,發展高端制造產業、實現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提高勞動附加值,想方設法提高國民收入,只要我們的收入增加,而房價不再大幅上漲,那么通過提高收入縮小房價收入比的方式,從而實現房地產軟著陸應該是可以實現的。
從短期看,在國家連續不斷而且深入的調控下,樓市已經趨穩,在政策加持下,房價不會出現大幅上漲,也不會大幅下跌。但從長期看,房價漲跌是貨幣、土地、人口等因素綜合作用結果,需要從根本上解決住房供需平衡問題、老百姓閑置資金出路,弱化房產的金融屬性。如此,樓市、房地產、房價、住房問題才能實現真正可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