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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6部門印發《關于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范住房租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保障住房租賃各方特別是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意見》突出問題導向,強化有效監管,將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成果制度化、常態化。內容主要為:
一是加強從業主體管理。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在經營范圍中注明“房地產經紀”或“住房租賃”,轉租住房10套(間)以上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住房租賃企業開業前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推送開業信息。
二是加強房源信息發布管理。房源信息應當滿足真實委托、真實狀況、真實價格的要求。網絡信息平臺應當核驗房源信息發布主體資格和房源必要信息。
三是規范租賃住房改造行為。各地制定閑置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規改造為租賃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應當符合建筑、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要求。
四是防范住房租賃金融風險。對住房租金貸款業務的貸款期限、貸款額度作出明確要求。加強對采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經營模式的高風險住房租賃企業監管。
五是建設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其他租賃需求旺盛的城市應當建設完成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平臺應當具備機構備案和開業報告、房源核驗、信息發布、網簽備案等功能。
六是建立住房租賃常態化管理機制。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公安、市場監管、銀保監、網信等部門建立協同聯動機制。建立多層次住房租賃糾紛調處機制。
對此,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王小嬙表示,2018年以來,租金貸橫行租賃市場,也給租賃市場帶來了不好的影響,損害了租戶和承租方雙方的利益,本次關于租賃金融業務的管控明顯可以縮減租金貸的占比,有利于維護租賃市場的穩定發展。
租賃市場是解決外來人口以及新就業大學生住房問題的重要途經,租賃市場的秩序混亂,也會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加快租賃市場的發展極為重要,此次《意見》內容涉及廣泛,對租賃主體進行管控和監管,并對金融租賃業務進行管控,建設租賃服務平臺,進一步規范了租賃市場,維護租戶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