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引導國有企事業單位可建保障性租賃房
發布時間:2022-03-09 來源:樂居財經 編輯: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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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月8日,近日,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發布《廈門市國有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
3月8日,近日,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發布《廈門市國有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斗桨浮分荚诠膭詈鸵龑М數貒衅笫聵I單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以進一步拓展廈門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供給渠道。
根據《方案》,廈門本市行政區內,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依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空置土地,在保持權屬不變、滿足規劃和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其中,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須為已取得土地權證或用地批文等合法批準的土地,且符合廈門市空間布局規劃相關要求等。
《方案》要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規模原則上不得少于200套(間)、且建筑面積不少于6000平方米;每套戶型建筑面積原則上不超過70平方米,以建筑面積30-45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經批準允許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項目,為滿足項目生活和商業配套需求,在重新核定規劃條件時,可按不超過項目總建筑面積8%的上限比例合理配建食堂、文體和商業等配套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