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可能改變現有樓市格局 囤房不再一本萬利
發布時間:2014-01-16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李建霞
事實上,不論是對法人還是自然人,
房產稅都抬高了其如何資產期限配置的要求,進而將影響人們對
不動產儲蓄的偏好,尤其是對那些擁有多套
住房但其薪資等流量收入并不豐盈的居民(如官員等),一旦
房產稅開征,且其邊際稅率的設定使可支配收入無法有效覆蓋持有不動產的稅費,通過
投資住房進行價差交易將面臨流動性魔咒,迫使部分人士選擇出售多余閑置住房,進而產生盤活閑置不動產之成效。
一旦閑置存量房最終進入
市場交易,將深刻改變房市生態:即近年來因打擊投資囤房而增加交易成本的
樓市調控,導致了存量房因交易成本過高而改為待價而沽,使
房價走勢更多地倚重
新房價格,
二手房等存量房對房市的調節作用弱化,進而使
開發商囤地、人為延長開發周期等人為干擾市場秩序的行為,加劇了房價的非理性
上漲,并增加了國內經濟活動的運營成本,在居民間形成了事實上的價格剪刀差,使房市成為了一個地道的通吃后來者的龐氏格局,進而出現投資性需求對自居性需求者產生了明顯的擠出效應。
由此可見,開征房產稅首先需在“立法”上推進土地制度改革,賦予用益物權完全的產權屬性,從法理上虛置甚至清除70年等
租賃期限問題,使房產稅成為名副其實的財產稅,并使
土地出讓金真正變成地租,進而清晰稅與地租的邊界。同時,要加快
房地產領域稅費改革,避免重復計征,如目前
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等就是以流轉稅形式征收的財產稅,因此房產稅的開征需把這些稅種整合進去,而非貿然以新稅種開征,導致重復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