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行政調控開始陸續謝幕 用經濟手段分類調控
發布時間:2014-11-03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木子
摘要:行政性干預手段是階段性
政策,需要逐漸淡出
市場,
樓市最終要建立一種以市場規律為核心的長效
調控機制。破除對行政手段的依賴,不追求一時的效果,而是追求長期的穩定發展,相信這才是中央對于
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新認識。
目前,市場向好因素增加,比如首套房認定標準放松,政策支持力度加強等,業內人士預計樓市未來將“量增價穩”。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
房貸新政釋放了大量需求,起碼可以增加30%的可
購房人群,這一政策的松綁效果相當于
限購松綁影響的5倍以上。他預測,整體四季度依然會是量增價穩的市場形態。
淡化行政干預明朗
為抑制曾經過熱的
房地產市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調控措施。“之前,新一屆政府的主導思路是要求在結構性改革中,實行去杠桿化和以短痛換取經濟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潛力。在這一主導思路下,房地產市場的
調整勢在必行。”有關業內人士稱。
現在,市場發生了變化,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長徐洪才說,過去,為抑制投機性需求,防止房地產市場過熱,國家采取了行政干預手段。現在,有些地區供過于求,三、四線
城市房價下跌。為維護市場平穩運行,保障市場不大起大落,同時,也為了解決房地產拖經濟增長后腿的問題,需要因時制宜,放棄特殊時期的行政干預手段,讓市場機制發揮作用。
“運用政府的行政力量來對市場實施干預,短期內能夠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長期來看,市場的力量是難以戰勝的。”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胡志剛表示,房地產市場需要在行政調控之外“呼吸”的空間,這與本屆政府想要還市場一定自發調整空間的工作思路相吻合,而解決房地產市場問題的真正“良方”還是應該來源于市場。
專家認為,行政性干預手段是階段性政策,需要逐漸淡出市場,樓市最終要建立一種以市場規律為核心的長效調控機制。“破除對行政手段的依賴,不追求一時的效果,而是追求長期的穩定發展,相信這才是中央對于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新認識。”胡志剛表示。
用經濟手段分類調控
當前房地產市場分化格局日漸明顯,一、二線城市需求仍旺,三、四線城市供過于求,過去“一刀切”的調控方式顯然已不合時宜,以市場手段分類調控成為主要方式。2014年年初,
住房和城鄉
建設部已經明確
樓市調控的主基調是“分類調控”,專家指出,未來調控將根據各地具體情況進行分類指導,即熱點城市繼續增加供應,抑制、遏制
投資投機性需求;而對于
庫存量較高的城市,則要控制
住宅用地供地規模,控制供應結構。
“對于房地產的調控,政府工作報告中有56個字,對四個方面進行了表述:調控、供給、需求和市場。”倪虹說,用市場的手段調控市場的問題,將是下一步調控的主要方向和手段。未來一段時期,政府將更傾向于運用金融、財稅等市場化手段,而行政化手段相信會越來越少。
在分類調控中,保障民生是重要內容。倪虹介紹,在調控方面的表述是“分類調控”,所以給出的信號是,政府做好政府的事情,市場發揮經濟規律做好市場的事情。其中,政府做好政府的住房保障工作,也是政府做好政府的事情的一個表現。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2014年保障性安居
工程要基本建成480萬套,新開工700萬套。倪虹說,大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
保障房的建設規模就應大一些,比例適當高一些,綜合考慮困難程度不同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而對小城鎮來說,重點可能就是推進棚戶區、危舊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