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宅基地卻不能建房 這個政策大家必須知道
發布時間:2015-07-22 來源:信網 編輯:古翔
摘要:7月20日,市民任女士打電話向媒體反映,自己在城陽區京口村老家,有四間房屋面積的宅基地。但是當任女士近期想回老家在宅基地上蓋房子的時候,當地村委會卻不讓蓋。即便是任女士向村委會出示了宅基地使用證 ,對方還是不讓蓋。
“我爺爺在京口村原本有三間老屋,在1986年的時候,京口村要重新
規劃,需要把老屋拆掉,當時村委會承諾重新批一個四間房屋面積的宅基地。”任女士對媒體說道,“當時爺爺年紀大了,家里就商量,把新批的宅基地使用證直接寫上我的名字。”相關媒體也看過任女士所說的宅基地使用證 ,上面戶主一欄,確實寫的是她的名字。
雖然宅基地批下來了,但是任女士一直沒有回老家在宅基地上建房屋。今年5月份,任女士退休后想回老家住,于是就想在那片地上蓋房子。但是令任女士沒有想到的是 ,京口村村委會卻不讓蓋,說是任女士戶口不在這,不是京口村人,所以就不能建房子,當任女士向村委會出示宅基地使用證之后,對方還是不讓蓋,說這個證不好使。
隨后,相關媒體聯系到了京口村的高書記。“在1986年我們村重新規劃,該拆的拆,該建的建。按照上面有關部門的規定,這些年來,我們就不再批宅基地了,也不再蓋
新房。”高書記對記者說道,“任女士想回來蓋房子,我們肯定是不讓蓋的。那個宅基地使用證我也看過,但是上面沒有標注日期,所以我們也沒法斷定這到底是什么時候給她的。萬一是1986年以前給她的呢?所以即使給我們看了這個,我們也不會給她批。”
對此,任女士回應道:“這本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確沒有日期,但是這個證確實是1986年給我的。村委會以前的老干部那里手上有相關資料作證明。如果他們需要看,可以去以前老干部那里要。”
相關媒體也據此事聯系到了城陽區國土資源分局。該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任女士現在想蓋房子肯定是不可以的,但不能蓋的原因既不是因為任女士戶口現在不在京口村,也不是因為任女士手上那本宅基地使用證上沒有明確標明日期,而是因為,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兩年以上沒有恢復使用的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的宅基地,
土地是要收回的。
“1986年給的宅基地使用證 ,30年快過去,到現在還沒建上房子,土地肯定是要收回的。”該工作人員對媒體說道,“如果當年宅基地批下兩年之內,房屋就建好了,那肯定沒問題。但是現在過去了這么多年,一直都沒有蓋房子,國家也不能一直等著,閑著這塊地。所以,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規定,這塊土地就要被收回,即使手上有那本宅基地使用證 ,也不好使,不能再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