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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房管、規土、財政、地稅四部門聯合發文,明確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調整本市普通商品住宅標準。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內環線以內的低于33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于20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于160萬元/套。
根據上海相關規定,普通住宅一手成交時繳納1.5%契稅,如果非普通住宅則需繳納3%的契稅。以一套300萬元的房子為例,非普通住宅要比普通住宅多繳納4.5萬元,這對于購房者而言極具誘惑力?梢钥闯,在中央促進房價合理回歸的既定政策下,上海出臺優惠政策是徹頭徹尾的救市。
近日有傳言稱,上海樓市調控政策出現微調,外地戶籍居民持長期居住證滿三年,可以享受本地戶籍居民同等購房資質,即可以購買第二套房。
對此,上海市房管局表示,樓市限購政策制定之初就已明確,所謂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的概念,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包括持有本市長期居住證連續滿三年以上的居民家庭。因此,自去年初實施限購后,持長期居住證連續滿三年的居民家庭,和本市戶籍居民一樣,已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再買一套;已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暫時不得再買。因此,不存在放松或改變的問題。
事實上,2011年上海版限購政策明確規定,對于上海戶籍居民家庭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供一年以上在滬繳納個稅或社保證明的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及不能提供在滬納稅或社保證明的非戶籍居民,均暫停在上海向其售房。即上海戶籍家庭可擁有兩套住房,而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只能擁有一套住房的,超過規定房產數量的,都屬于限購范圍之內。
在這次出臺的限購相關政策中,根本沒有明確認定持長期居住證滿三年的外地戶籍居民可享受本地戶籍居民同等購房資質,即也可以家庭為單位擁有兩套住房。而上海中原地產、漢宇地產、21世紀不動產等多家房產中介從未有居住證滿3年的購房者再買第二套房的實際操作案例。這充分表明,此政策為上海市近日才出臺的松綁限購政策。
毫無疑問,此政策一旦付諸實施,外地人購買二套房必將大量增加,因為花點錢辦個居住證是非常容易的事;市場投機將再度盛行,因為投機客從擁有長期居住證的人手中租借居住證是非常容易的事。這樣,上海房價必將再度被推漲,上海房地產市場將再度瘋狂。
2011年,上海商品住宅每平方米21584元,而2011年上海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為36230元,以60平方最基本的居住需求來算,房價收入比高達18!而從剔除經濟適用住房和動遷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后的市場化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看,2011年比上年上漲2.8%!可見當前上海房價尚處畸高狀態,上海的房地產調控形勢依然非常嚴峻。此際,上海市府實在不應鼓勵民眾買房,更不應該接連出臺救市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