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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臨近年底,不少剛需購房者選在這段時間“撿漏”。而“撿漏”的目標,是開發商為沖刺年終業績時推出的部分物美價廉的房源。但業內人士提醒廣大購房者,此時買房需要理性,甄別商家的營銷噱頭,真正選到實惠房源。
例如,購房者會看到開發商打出“最先下單的前×名業主可享受××優惠”“最后××套房源,機不可失”“優惠僅限×天”的廣告。業內人士表示,這是最常見的營銷方式之一,此類廣告用語容易營造出房源緊俏的氛圍,促使購房者在這種緊張氛圍的作用下立馬下單。業內人士建議,在此時購房者可以向置業顧問詢問“銷控表”,這張表上如實將所有房源的在售、已售情況體現出來。此外,如果房子已賣出并網簽,業主也可登錄房管局網站查詢信息是否屬實。
除此之外,也有商家在價格上做文章,例如“均價4000元/平方米起,全城最低,沒有再低!”這類低價的誘人信息無疑最吸引購房者的眼球,可購房者到售樓處咨詢時卻被告知“這是特價房,僅有的幾套房源已經售完,您可以看看其他戶型”,或者置業顧問會直接表示低價房源戶型差或是朝向不好,購房者只能無奈地選擇看其他房源。這也是吸引購房者到店咨詢的一種有效方式。
除了價格低,還有贈送“超值禮”的噱頭,例如“買××平方米即送陽臺、露臺面積”等,其實這是開發商為了達到既不降價又能拉動銷售的目的,采用了“贈送面積”的營銷方式,而這類贈送的面積有“偷面積”“違建面積”“侵權面積”等,這種贈送行為在法律上屬于無效行為。也有有效面積,但購房者在交房后發現,實際到手的贈送面積不過是陽臺的一個角落,或是客廳的異型空間,無法擺放方正的家具或家電,使用率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