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及在東莞市范圍內參加土地招拍掛后違反合同約定仍拖欠土地出讓價款的競得人外)均可通過東莞市國土資源交易網上參加競投。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㈡申請人在參加網上交易前,可根據交易系統的指引到指定的地方申請辦理數字證書(CA證書),即電子簽名認證。兩個或兩個以上申請人聯合競買的,應以聯名方式辦理電子簽名。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網上掛牌出讓的具體要求,可見《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競買須知》,申請人可在交易系統瀏覽或下載《競買須知》等有關出讓地塊的資料。
五、競買人向交易系統遞交競買申請(聯合競買人提交競買申請時,應按照交易系統要求,提交有關聯合競買各方相關信息和各方出資比例的電子資料),在交易系統上選擇銀行,可獲得流水號,并向指定銀行賬號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交付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 11 月 18 日17時。
㈠競買人在交納保證金時在進帳單上必須準確填寫流水號,交易系統僅以此流水號作為識別競買人身份的依據。
㈡競買人在交納保證金后,應及時登陸交易系統辦理保證金到帳確認。競買保證金到帳確認后,競買人則獲得與此流水號相對應宗地的競買資格。
六、交易系統全天24小時開通,競買人可通過交易系統進行網上報價。符合相關條件的報價,交易系統予以接受,并即時通過交易系統公布。網上報價期限為:2011年 11 月 8 日10時至2011年 11 月 22 日10時。
七、網上報價期限截止后5分鐘內,有競買人作出繼續競價決定的,將轉入網上限時競價階段,通過競價決定競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僅接受網上競買申請和競買報價,不接受如電話、郵寄、書面、口頭等其它形式的競買申請和競買報價。
2、各有關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其他幣種恕不接受。
3、出讓宗地的成交地價款付款期均為1個月,分1期支付,由掛牌截止日起計,即于2011 年12 月22 日前交付成交出讓價款的100 %。除成交地價款外,競得方還須同時另行交付下列稅費(稅費標準按現行規定計算,如有變動,以土地成交時的規定為準):契稅(按成交價的3%計征)、耕地占用稅(167177.8元)、征地管理費(40530元)和交易服務費(按成交價分段累計,交易雙方各付50%)。
4、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成交后可轉作出讓合同的定金(如保證金金額低于成交價款的10%,定金按成交價款的10%設定)。受讓人在簽訂出讓合同后15日內付清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東莞市東城路268號測繪大廈二樓
聯 系 人:葉生 26983777
聯系電話:26983716,26983723
開戶單位:東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農行東莞分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44-270501040010910
東莞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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