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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未辦情形復雜
以實名向本報反映房產證難辦的多個業主,就是購買了五證不全的房子。
按照相關規定,業主想要辦理自家的房產證,需要開發商先辦妥項目的大房產證,再給業主辦理分割小房產證。開發商辦理大房產證需要提交的要件有土地使用證、項目施工許可證、項目規劃許可證(規劃經過驗收)、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表、測繪報告表及其它要件。上述提交要件缺一不可,房企如有缺失,需要到對應的國土、規劃、住建等職能主管部門補辦、審批。在記者接待的投訴中,某小區連最前置的土地使用證、項目規劃許可證都沒有,更別提其它證照,所以肯定辦不下房產證。
還有兩位業主購買的是有預售證的房子,但也辦不下房產證,這又是為什么呢?家住敦化坊的杜先生告訴記者,因為辦不下房產證,他和其他業主多次聯系開發商,但沒有任何進展。太原房管局產權登記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杜先生所住小區的開發商還未申請辦理項目的初始登記。一位房企高管告訴記者,開發商如不主動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并提交報備相關要件,房管部門也不會追著房企辦房產證。
在五龍口街買了回遷房的劉先生也為自家辦不下房產證心急如焚。劉先生稱自己所購房子為回遷安置房,他是從一位回遷戶手里購買了回遷房指標,購得該房。但太原房管局的工作人員介紹,根據相關規定,包括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等保障安置房,業主不得私下交易、轉讓,這種行為既擾亂了房地產市場,還破壞了保障房公平分配的原則。記者聯系到劉先生小區的開發商,對方稱公司正在著手為該項目業主辦理房產證手續,但屬于拆遷戶私下交易的房子,該公司不給其辦理更名手續。
還有和平北路的王蘇先生入住多年沒辦房產證。據該小區開發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王先生家中的房產證已經辦妥,但送到王先生手里還需要一段時間。原因是,開發公司從房管部門領到業主們的房產證之后,要一家一家地核對住戶信息,清算此房歷史上的往來賬款、歷史遺留問題。王先生小區的B座樓去年發放了房產證,公司從房管部門拿到房產證直至發到業主手中,用了一年時間。
要件不全影響大證辦理
國家對房產辦證時限有明確的規定嗎?
記者了解到,國家對房產辦證時限有明確的規定。《房屋登記辦法》(住建部令第168號)第二十三條規定:房屋登記機構自受理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之日起,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并發放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太原房管局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只要開發商提供辦理房產證的要件齊全、信息無誤,30個工作日即能辦結。然而,多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開發商告訴記者,30個工作日根本辦不下房產證。太原房管局的工作人員解釋道,開發商在辦理商品房產權轉移初始登記前,應提交11項要件及材料。這些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但事實上,許多開發商提供的要件數量不夠或者相關材料有問題。這就致使職能部門不能給其辦理商品房初始登記,不能辦理大房產證。大房產證辦不下來,意味著業主的分割小房產證也辦不下來。
另外,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部分開發商在項目銷售結束、交房后,不積極給業主辦理房產證,其原因也有很多面。最常見的原因是,開發商給業主辦理房產證時,開發商要繳納此前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部分資金總額很大,開發商資金可能一時周轉不過來,或挪為他用。還有,開發商在樓盤建設過程中,有可能將土地或項目抵押來融資,這也會影響項目辦理大房產證。除此之外,工程驗收不合格、消防驗收不合格,項目未繳納配套費等都是房產證難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