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限購能夠提振市場信心 房貸政策應抓緊調整
發布時間:2014-09-24 來源:0352房網 編輯:CICI
摘要:越來越多的
城市取消
限購,從整個限購
政策松綁的過程來看,源頭是2014年
全國兩會期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了分類
調控的指導要求,多個限購城市開始蠢蠢欲動,限購松綁傳聞四起,但沒人愿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直至6月底,呼和浩特打響了全國限購松綁第一槍。隨后,加入松綁行列的城市陸續增加,但不少城市只做不說,暗自執行。
到了7月份,新任
住建部部長陳政高在全國
住房城鄉
建設工作座談會上明確表態,要進一步落實分類調控的指導思想,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切實做好本地區調控工作,確保
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于是,從8月份起,各地政府陸續放松限購。
當初提出限購政策是為了抑制
投資投機,在
房價過高、
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采取臨時性措施實行限購。如今各地市場供需情況已發生變化,統計
數據顯示,截至8月底,全國三線城市平均去化周期已高達26個月,超出警戒線。所以,在供過于求的城市取消限購合情合理。個別供應嚴重過剩的城市甚至以財政、稅費補貼等形式刺激
樓市,也符合分類調控的指導思想。
不過,取消限購等救市措施雖能夠提振市場信心,卻不能根本改變市場
成交低迷現狀。因為一小部分人的
購房資格問題解決了,更多人的購房能力問題仍沒有解決。而解決購房能力問題最關鍵的是信貸政策。因此,除了限購需要分類調控外,信貸也應該符合分類調控的要求。
當前的
房地產市場自住型和改善型購房需求占據主導地位,這部分人購房理應得到信貸政策支持。
因此,原來首套房“認房又認貸”的信貸政策亟須
調整,同時,進一步下調首付比例和
貸款利率。這樣才能拉動住房消費市場,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
盡管房地產業已告別黃金時代,進入白銀時代,但其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力地位沒有改變,地方財政收入的“頂梁柱”地位目前來看也沒有改變。數據顯示,2013年,與房地產業密切相關的
土地出讓收入達4.12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