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社會關注度極高的土地問責大戲,7月7日落下大幕。7月7日下午,國土資源部(下稱“國土部”)、監察部共同召開2010年度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并通報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責任追究情況,也即外界期待的土地問責。
但我們發現,73名地方政府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受到紀律處分,僅一人降級,但無一人撤職,且有一些官員早已升遷。
根據兩部委公布的處分名單可以發現,山西省大同縣時任縣長孫永勝(現任和順縣縣委書記)、遼寧省莊河市時任副市長趙興基(現任莊河市政協主席)、廣東省陽春市時任副市長陳雄樞(現任陽春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等人,雖然此番因2009年任內轄區的土地管理問題遭到問責,被給予了相應處分,但實際上目前均已升遷。
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責任追究中,全國共有2個設區市、29個縣(市、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共計44人受到紀律處分。
這類被問責的原因在于:一類是有關地方一般性項目違法占用耕地宗數多、面積大,違法占用耕地比例達到15%以上,土地管理秩序比較混亂。另一類是存在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違法違規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搞房地產開發,違反國家產業政策,亂上兩高一支項目等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等情況。
此外,2個設區市、26個縣(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共計29人受到紀律處分。上述兩部委給出的問責理由是:作為專司土地監管的主管部門,對違法用地監管不力負有直接責任。
這份多達73人的大名單中,獲得的處分分別是:行政記大過處分、行政記過處分、黨內警告處分、行政警告處分。
此次問責依據是2008年施行的《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即15號令)。
按照15號令,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對當地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土地執法負總責,當一個地方土地違法嚴重,比如違法占用耕地量超過了當地新增建設占用耕地總量的15%,或者雖然不到15%,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將問責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
而問責的方式,將是從輕到重分別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甚至撤職。
從此番問責結果來看,與此前外界的期待還存在一些落差。
國土部部長徐紹史去年10月份曾表示,將土地違法違規比較嚴重的地方的政府負責人進行問責,(前指“政府負責人”)要受到黨紀政紀(處罰),如果觸犯刑律還會受到刑事處罰。
對于此次土地問責,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7月7日在個人微博中稱:“好宴要開席了。別讓大家失望。尤其是別弄些臭魚爛蝦當大菜。”
值得關注的是,此番兩部委問責的時間節點為2009年度,即是對相關“負責人”2009年時的行政崗位進行問責,
記者發現,部分問責對象所在地頗為“眼熟”。
例如安徽巢湖,本次問責中,該市時任市長宋國權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時任分管副市長洪曉建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盡管問責的具體原因尚待披露,但當地曾現“違法用地門”是不爭的事實。此前新華社披露的碧桂園單價73元/平方米拿地所在地即是巢湖和縣。
問責力度是大是小,西部土地違法暴增五成。
國土部最新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新發生違法用地2.3萬件,涉及土地面積13.6萬畝,其中違法占用耕地5.1萬畝,東部、中部地區違法用地面積同比分別下降了12.5%和1.2%。西部地區違法用地面積同比上升50.6%。
徐紹史說,上半年土地違規違法宗數、面積,包括耕地面積不同程度有所反彈。總體看,東部和中部違法違規情況有所下降,但東部、中部也不是“鐵板一塊”,東部、中部相對欠發達地區違法違規也出現反彈,企業違紀違規用地較為突出,公路、鐵路、機場以及新的因素水利等公共設施建設違紀違規居高不下,農村違法違規用地問題逐步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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