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不細、缺乏問責、執法不嚴
禁令擋不住瘋狂建球場的熱潮,還有一些深層次原因。云南圣元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冰說,石林國際鄉村俱樂部在長達兩年的實施過程中,相關部門僅出具一個整改通知,相關公務人員沒有依法履行職責,就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只要認真落實,監管自然能有效實施。
其次,投資開發企業違法成本過低,一般出現這種情況后,企業只需支付幾十萬、上百萬的罰款,與其巨大的投資和經濟獲利相比如同九牛一毛,達不到懲處目的。
此外,法律法規的缺失也是造成這種亂象的原因之一。李宏等業內人士認為,到目前為止,我國基本沒有法律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即使出臺了相關文件、通知等,也很少有涉及球場建設的若干細節規定,如基本農田、水源地堅決不能占用,占了要怎么處罰;若要占用到耕地,比例應該是多少;耕地中哪些類型能占,哪些不能占;對失地農民的補償是多少,按照哪些情況來劃分……
云南一名社會學專家分析認為,一些地方政府主要有兩種心態,其一,純粹為追求經濟增長率,體現政府政績;其二,迫于招商引資壓力。記者在某市采訪時,一些干部表示,現在實行的是招商引資不過關一票否決制,完不成任務的干部要被問責,壓力非常大,所以有時只能對這種做法采取默認和放縱的態度。
據悉,國家發改委、監察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等十一部委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全國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球場一律不得占用耕地、天然林和國家級公益林地,占用耕地、林地的必須全部退出,盡快進行復耕和恢復森林植被。
收拾殘局是體制的使命和本能,而對資本和權力進行雙重規訓,營造平等與公正的條件,已是體制改革之當務,亦為還原高爾夫運動之本質。
日前,國家發改委、監察部、國土部、環保部等十一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全國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發改社會[2011]741號),要求各地開展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
各地高爾夫球場的命運也多出幾分不定,對待這些違規高爾夫球場的去留,一些專家、業內人士表示,應在規范的基礎上將其合法化,類似“規范后合法”的呼聲,現實生活中也早有耳聞。
其實,“規范后合法”的觀點就是“騎墻論”:既不愿也不敢觸碰國家法令,卻又試圖為違規球場尋找生存的空間,“有限妥協式”的“規范后合法”遂應運而生。
一面是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利益而無視國家禁令,一面是社會輿論忌于這種現象的普遍化、事實化而遷就縱容,而兩者已形成了一個互相促進的惡性循環局面:越來越多的違規球場,為一些人的“順應需求論”、“避免浪費論”找到了詮釋的依據;而輿論的姑息遷就,又反過來替違禁者營造了氛圍、提供了膽氣。
以當前的國情看,只要國家確保18億畝耕地“紅線”的基本方針不變,則針對高爾夫球場的禁令就不能取消;而只要禁令在,則違規者就應被問責,違規項目就應被拆除,而不是無原則地將其合法化。無論出于何種考量的合法化,都是對違規者的無形屈服,這不但違背了法令的基本精神,更重要的是,將縱容更多的違規行為,使得原本就難以遏制的違規形勢更加惡化。
地方政府追逐政績觀也是高爾夫球場項目得以生存的重要原因之一。記者采訪發現,多數高爾夫球配套的房地產均是當地政府招商引資的重大項目,而能承接項目的企業又多為實力雄厚、有多項投資的大企業。
在采訪中,一位學者向記者反問,如果我們的高爾夫球場都是建設在荒地、灘涂、山坳、垃圾掩埋場等地方,且能變成平民運動,人們還會去強烈的反對嗎?
海南高爾夫球協會副主席鄭文健對媒體一語道破天機:七成高爾夫球場的經營狀況處于虧損,但開發商仍興致不減,正緣于不少高爾夫球場修建的目的不只是球場,而在于提升同樓盤的地產項目價值與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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