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球場之五宗罪 巧立名目一路綠燈前行(2)
2011-07-19 來源:未知 編輯:喬銘
昆明理工大學教授、環境規劃與管理博士生導師侯明明建議,當前應盡快完善監管體系,加大打擊和問責力度。
第一,應對當地的產業布局進行整體規劃,明確準入門檻和用地限制。同時,大幅提高興建高爾夫球場的征地補償標準并有效監管,對此前已審批通過或運營的高爾夫球場亦應加大環境監測和監管力度。
第二,盡快出臺政策對高爾夫運動歸口管理,明確其審批機構,嚴格審批程序,尤其要明令禁止以招商引資名義或環境綠化名義進行高爾夫球場土地征用。
第三,對以高爾夫球場名義征用土地,實際違規進行別墅項目等房地產開發的行為要嚴懲。把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的行為納入地方政府考核,對超過指標違規亂建的,應通報批評并追究黨政負責人相關責任。紀檢監察部門對相關職權部門和個人進行重點監控,對涉嫌違法違紀的黨政公務人員堅決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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