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并未阻止開發區建設的步伐。如皋市國土局于2010年11月5日發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0年10月3日,如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在未取得有權部門用地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占用鄧園村集體土地新建龍池路,規劃總面積99711平方米,折合149.57畝。
如皋市國土局稱,如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因此要求開發區退還非法占用的近150畝土地,并對非法占用的土地處以每平方米1元的處罰,共計人民幣99711元。同時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但國土局的 “罰單”成了一張廢紙。今年1月30日,如皋市國土局回復劉培和的信訪事項的處理意見書中介紹,該局曾于2010年10月5日對龍池路項目下發過停工通知書。但今年6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龍池路上仍然看見推土機、壓路機施工不停。多名施工工人告訴記者,從未接到過停工通知,施工始終按計劃進行。
近7年來,如皋市國土局對如皋經濟開發區開出的罰單遠不止龍池路一處。根據該局的調查,2004年3月,如皋經濟開發區在未經有權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占用開發區鄧園村、太平村部分集體土地建造起鳳路;2004年5月,占用部分土地建造惠民路西延工程;2007年3月,占用城北村、新王莊村部分土地建造海洋北路(北延)段;2007年4月,占用新生村、新王莊村、城北村部分集體土地建造起鳳路(東段);同月,又擅自占用上述三村部分土地建造豐登路;2007年7月,占用新生村、城北村集體土地擴建仁壽路。
上述6條道路,被非法占用的面積達到518.7畝。國土局同樣要求經開區除了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之外,每平方米處1元的罰款,總計345800元。
而對凌國平等反映的南通松野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等單位未批先建的問題,如皋市國土局稱,該局已下發停工通知書,要求其停工,“待取得合法用地手續后再施工”。“發這份意見書的時候,還在打地基呢,現在樓都建成了。”凌國平說。
記者在南通松野的施工現場看到,廠房已建起,“我們正在做內飾工程,”工人說,“沒聽說要停工”。
另有鹿門村村民向記者反映,雙錢集團(如皋)輪胎有限公司租用該村土地至今六七年了,村民曾得到承諾每年可獲得補償。“現在折算后基本上2000塊錢一畝的租金,但很多時候都不能及時拿到。現在很多村民沒有基本的口糧田,租金發放不及時,基本生活都成了問題。”上述村民說。
就雙錢集團(如皋)輪胎有限公司等多處違法用地事宜,記者到如皋市國土局了解情況。該局辦公室稱,此事由國土局經濟開發區分局處理,分局人士則稱已安排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統一解釋。經開區管委會回應:全國皆如是。
在工發大廈8樓的如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內,相關負責人說:“雙錢集團(如皋)輪胎有限公司在用地方面是存在一些問題,原因是雙錢集團(如皋)輪胎有限公司入駐如皋經濟開發區比較早,當時的企業用地情況都是先上車后補票——‘以租代征’。這在當時全國非常普遍。現在有些地方也是這樣,地方要發展,土地又緊張,如果真正按程序走,是不太現實的。國家的要求是正確的,但在基層真正實施起來,非常困難。”
“我們的用地矛盾一直存在,雙錢集團(如皋)輪胎有限公司與所在的村當時簽的是租地協議,租期20年,租賃費為每畝每年1000斤大米的市場折算價。新的政策要求以‘土地換社保’,原先‘以租代征’讓出土地的村民心中有了不平衡感,要求解決社保問題,所以問題始終沒有根本解決。我們一直以來也在和村民協商,努力尋求途徑解決問題。”上述負責人還稱,雙錢集團(如皋)輪胎有限公司的土地證應該早已補辦過,但他未能出示該土地證,“應該多數企業的資金運作一樣,土地證抵押在銀行了。”他還稱,南通松野等公司因土地違法問題暫停施工,目前用地方面正在掛牌出讓,按程序完善手續。
“釘子戶”凌國平站在自家屋子后門,離她不遠處,是隆隆作響的推土機——如皋經濟開發區龍池路(南段)的新建工程正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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