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遇阻難得房
開發商答應給兩套房,張安房拒絕;市行政執法局來人調解,認為張難溝通,無功而返。不久,房地產公司帶來新的補償方案,給張家安置兩套60平方米住宅房,免收差價10萬元。張家人拒絕。隨后,張家的朋友、單位領導、街道辦主任陸續來張家做工作,張安房都婉言拒絕。
一位市行政執法局的工作人員也去了張家,勸張安房,胳膊擰不過大腿,差不多就行了。張安房噌的站起來,臉漲得通紅:“胳膊憑什么擰不過大腿?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是我的私有財產,他們動不得。”談話不歡而散。
回去后,該工作人員向上面匯報,張安房“一根筋”,思維太窄,設定在自己的圈子里跳不出來。聽到不同意見時,反抗性特別強,難以溝通。張秀英,張安房的大姐,她回憶說,房地產公司的人開始繞開張安房,去找他的兄弟,他們找到四弟張寶元。張寶元下崗后,開了家狗肉館,常常要忙到凌晨兩三點。
開發商許諾,提供的兩套房里,有一套是一樓帶院子的,便于他們存放東西。與之交換的條件是,希望張寶元做通張家其他弟兄的工作,早點搬走。這期間,朝陽街上,一個又一個鄰居與開發商達成協議搬了出去。
張安房跑去問,“拿到了幾套房?”他們說,和房地產公司簽了保密協議的,不能說。一位了解內幕的知情者告訴張安房,開發商并不在乎多給你一兩套房,而在于他的讓步要有價值。換句話說,被拆遷人是否找了關系,從中運作,讓開發商不得不賣你一個面子。這就是沒法拿到桌面講的潛規則。
領導未能解決問題
2011年春天,蚌山區區委書記王長雙來到張家。坐在蟲蠅亂飛的樹下,張安房對王長雙說,房子的事兒先不談,現在外面有傳言,等房子拆了,要把我關到監獄里待幾年。我怎么敢拆?王愛玲也在場。她回憶說,王書記當下拍胸脯,表示會保證張安房的安全,還許諾讓行政執法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領導簽字,保證張的人身安全。
幾天后,張安房在街道辦看到了王書記和各部門簽字的保證書。張安房提出要把保證書拿回家。街道不同意,說是代為保管。“王書記說的話都不管用?”張安房怒了,頭也不回地離開街道辦。談判又一次被擱置。
一位尚未安置的拆遷戶一提起張安房的事兒,就皺起眉頭。他也曾做過兩年釘子戶,但因母親年邁,最終放棄抵抗,按照政策,他只分到一套房。他曾一度覺得張安房“特牛”,敢與政府和開發商叫板。如今,他開始埋怨張安房。他在外租房,曾有一年,搬了三次家,房東不愿意租的理由都是,他帶著八十多歲的老母親。
他現在只想,大家早點安置還原。他很擔心,老母親像張安房的父親那樣,等不到住新房的那天,這會讓他遺憾終身。張安房的老父親,在夏熱冬寒的老屋內病逝;開發商的兩棟安置房至今未建成,為此公司每年要支付十幾萬的安置費;拆遷戶無法回遷,不斷去政府上訪。如今,隨著張安房被抓,談判再度擱置,究竟何時能破局,無人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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