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歌林小鎮”項目施工現場,指著在建的別墅,知情人介紹說:“這是一期工程,在2010年11月份就開工建設了,當時舉行開工典禮縣里領導也來了,場面很熱鬧的。”記者通過查閱相關資料獲悉,該項目同時也是德清縣政府2009年重點招商引資項目。
另據了解,在德清縣武康鎮相隔不足5公里處就有兩個違規在建的高爾夫球場。一處由浙江友誠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莫干山生態體育度假中心”項目占地約2580余畝(其中1300畝建設用地在2002年曾以體育公園卡丁賽車項目立項),項目位于武康城西防洪渠西側,09省道北側,由18洞國際標準高爾夫球場、五星級酒店式會所、生態別墅等組成。
項目于2009年8月份動工建設,目前,該度假中心已初具高爾夫球場雛形。據知情人透露,項目土地已全部整理完畢,人工湖也已經建設完工,同時該項目“莫干山·觀云莊園”別墅區已有51幢獨棟小別墅完工。據了解,“莫干山·觀云莊園”是一個高檔高爾夫房產項目,首推別墅,包括果嶺小獨棟和山地大獨棟。果嶺小獨棟別墅面積310~320平方米,每套別墅售價近千萬元。
土地監管部門尚需努力
根據有關規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階段,應依法對建設項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項進行審查。在2006年底,高爾夫球場以及別墅項目用地又被列入《禁止用地項目目錄》,那么,德清縣這些在建項目是如何通過當地有關部門層層審批的?當地相關部門又是否對項目盡到審查義務呢?
為了進一步了解項目用地情況,記者來到德清縣國土資源局,當得知記者來意后,該局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卻以沒有接到縣委宣傳部門通知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隨后,在當地宣傳部門的協調下,就德清縣土地流失問題,德清縣國土資源局致函記者稱:“雷甸鎮洋北村區域在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已規劃為建設用地,目前國土資源部門已辦理土地征收474畝,另有110畝已上報省國土廳。而據記者了解,洋北村土地在2009年就已被當地政府征用,其批準文號明顯晚于征地時間,實際征地面積也與審批面積相差懸殊。
德清縣國土資源局發現該公司違法占地行為后,分別于2010年3月29日和2011年5月16日向該公司下達《土地行政處罰決定書》(德土資罰【2010】第20號、德土資罰【2011】第74號),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15日內拆除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并分別處以5324120元和2034415元罰款。
高爾夫球場違規占用土地何時能恢復原狀?所處罰款是否會用于恢復土地的原狀?德清縣國土資源局將如何處理事件,給公眾怎樣一個解釋?在這里,我國嚴格的土地保護制度成為一紙空文,德清縣耕地占補平衡正面臨嚴峻挑戰。有關事件進展,我們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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