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首次以詐騙罪追責小產權房開發商最高判無期
2012-03-14 來源:新京報 編輯:韓軒
公訴機關指控李風景在北京市房山區常樂寺村擅自建設、銷售“青龍湖莊園”別墅,且在政府部門明令禁止的情況下仍然繼續銷售,共向近20名購房人銷售房屋,獲得購房款730余萬元。
據悉,李風景是首個因建設、銷售小產權房,被追究合同詐騙罪刑事責任的開發商。犯合同詐騙罪最高可至無期徒刑,而此前被追刑責的開發商,所獲罪名為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最高刑期為7年。
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系教授、房地產專家郭馨梅認為,這一變化說明國家在加大力度治理小產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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