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各方均否認
10月29日下午,記者趕到樂東縣城樂安路,找到了一處被圍擋在藍色鐵皮內的工地,工地已經被挖出了一個很大的深坑,深坑邊一些建筑正在施工。陳龍老人家的房屋就在深坑的邊緣上,陳龍老人的家人告訴記者,由于深坑讓他家房屋的地勢看起來異常險峻,因此當地一些群眾之前稱他家為“懸空寺”。可現在,“懸空寺”沒了,變成了一堆瓦礫和碎石。
那么,究竟是哪個部門拆除了陳龍家的房屋呢?又該由哪個部門負責賠償呢?在現場,記者詢問了多位居住在附近的群眾,但得到的答案都是“不清楚”。記者隨后又走訪了樂東縣多個部門,但這些部門均否認是自己所為,對于如何處理也沒有一個確切說法。
記者首先來到被陳龍及家人認為強拆嫌疑最大的開發(fā)商——樂東福安房地產開發(fā)公司采訪。該公司辦公室負責人說,自己對此事不清楚,這件事和開發(fā)商沒有任何關系。另一名負責人則不耐煩地說,“拆遷是政府的事情”,讓記者去問政府部門。
隨后記者又來到樂東縣住建局,該局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肯定地告訴記者,建設部門對此事不知情,也沒有參與陳龍家所在地塊的拆遷工作,建議記者到樂東縣征地辦或綜合執(zhí)法局去了解情況。
記者隨后電話聯(lián)系上了樂東縣綜合執(zhí)法局一名主要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他不能回答媒體這個問題,需要樂東縣宣傳部門同意后才接受采訪。
在樂東縣征地拆遷辦公室,一名劉姓工作人員說,拆遷辦對這一事件也不知情。因為按照正常的拆遷程序,肯定會先取得被拆遷戶簽字同意才會拆遷,否則也不可能強拆,“政府也要依法辦事”,并稱會將有關情況匯報給領導,由領導安排采訪。但截至記者發(fā)稿時,樂東征地辦也未與記者聯(lián)系。
在樂東縣公安局抱由鎮(zhèn)派出所,該所負責人告訴記者,該所已經受理陳龍家房屋被強拆的報案,目前正在調查,不便透露有關情況。
律師說法:強拆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
記者就此采訪了北京大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清理。李律師對此也感到很驚訝,他告訴記者,這種房子被拆卻找不到強拆人的情況比較少見。
李律師稱,根據我國《物權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公民的合法財產受到法律保護,任何人及任何單位不得侵犯。
“誰都否認這事是自己干的,那住戶合法的房子被強行拆除是事實。這個事情就需要公安機關來立案偵查。”李律師表示,如果是強拆,就存在合法強拆與非法強拆,但就該起事件而言,強拆實施人目前不明的情況下,事情的性質已經不是是否合法強拆的范疇,而是涉及到刑事犯罪。我國《刑法》有明確規(guī)定,公民合法財產遭到他人破壞,應以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追責。在這一事件中,強行推倒他人房產的組織者、實施人就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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