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省住房保障試點市,朔州市近日舉行了總投資38.77億元、48項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開工啟動儀式,將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48313套,共511.89萬平方米。集中建設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建設住房40萬平方米、4455套,使76106戶城市住房困難家庭住上了新房。2010年,被省政府授予“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工作先進單位”。
朔州市加快建立健全以保障性住房建設為重點、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三年來,共建設保障性住房616.57萬平方米、76106套。其中:廉租住房46.78萬平方米、9486套;經濟適用住房105.01萬平方米、15920套;城市棚戶區改造建設住房424.78萬平方米、46245套。
朔州市各縣區通過城市棚戶區改造騰出的地塊納入政府用地儲備,優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三年共供應土地達5780畝,占全市住宅建設用地總量的81%。與此同時,市、縣(區)兩級財政統籌安排解決廉租住房建設資金、政府擔保貸款籌措資金、建設單位自籌資金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確保建設資金及時到位。三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累計完成投資近80億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所涉及的18項經營服務性收費按低限減半收取。城市居民棚戶區改造項目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征契稅;被拆遷居民因拆遷而重新購置普通住房的,其購買住房總價尚未超出房屋拆遷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或雖已超出但不超過30%的,免征契稅。
新建住宅小區供電、供水、燃氣、供熱、排水、網絡通信、有線電視、道路等市政公用設施,由上述各相關單位 (部門)出資配套建設。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廉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和房產稅;廉租住房建設用地以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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