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杭州市政府日前正式公布了《關于規范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購管理的實施意見》,宣布從9月12日起,符合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將可以根據相關政策上市交易或者回購,不過部分經適房住戶要按照評估價與當時經適房購買價差價的55%,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經濟適用房的政策歷來容易引發關注,最近更是聲音不斷。
“如果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個保障房的話,那么你要盡可能讓它無利可圖。無利可圖就是說國家給你保障,同時你喪失了收益權。當你不需要保障時,那么你就把這個房子轉給需要保障的人。”——央視財經評論員馬光遠在《央視財經評論》節目中說。
“經濟適用房與普通商品住房最大的區別就是土地的價格不一樣,它實際上是擁有了政府一定的福利補貼。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經濟適用房能夠隨便上市流通,就有可能影響到經濟適用房在分配過程當中一些不正常的現象,簡單來說就是尋租的行為、腐敗的行為就會泛濫成災,所以在上市流通方面,應該要進行限制,應該讓經適房封閉運轉。”——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尹中立接受央視財經頻道采訪時說。
“房價由供需關系決定,無疑經濟適用房的入市將增加整個市場的供應量,從而對房價起到平抑作用。”——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童悅仲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現在政策保障的是買不起房的人,所以大量建經濟適用房。我覺得這是一個觀念上的錯誤,從全世界來看,所有政府都是保障租不起房的人。我們要用廉租房保證。”——任志強在博鰲房地產論壇上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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