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障房分配政策在設計方面存在天然漏洞,導致一些家庭并非中低收入者也進入輪候。這種情況普遍存在于學校、政府以及國企等部門。這些單位的福利較高,但不會體現在工資單上。
北京前不久出臺的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甫一宣布就遭到諸多非議。原因是,鑒于此前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保障房存在的大量尋租現象,部分居民對政府主導的自住型商品房能否做到分配公平持懷疑態度。
盡管政府一再加強監管,但媒體近期對經濟適用房、限價房以及公租房典型項目分別進行調查后發現,這些用于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房,仍然存在大量的出租現象。
保障房出租屢禁不止
《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但很多業主無視這項規定。
我愛我家一位經紀人說,很多業主將房子出租。主要的出租方式有三種,一種是通過找二房東的形式把房子隔成很多間,以群租的方式出租;另外一種是,業主在持有房產5年后通過繳納10%的增值收益,將經濟適用房轉成商品房再委托中介出租;還有一種方式是,業主未將名下的經濟適用房轉成商品房,公開通過中介又違規,只是暗中委托中介幫忙尋找客戶,這種稱為“普租”。
相對于經濟適用房與限價房存在的普遍出租現象,公租房由于牟利空間小,轉租僅是個別現象。
保障房分配制度的漏洞
大量保障房的出租現象,北京市相關部門也有所知曉,但監管辦法多是群眾舉報,政府部門調查,而這種方式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保障房分配政策在設計方面存在天然漏洞,導致一些家庭并非中低收入者也進入輪候。
比如,北京對限價房準入標準是,3人及以下家庭,家庭年收入在8.8萬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為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57萬元及以下。這些均是以工資收入來計算,但大量申請人都來自公務員系統或者國企事業單位,他們的收入構成極為復雜。
在海淀區最近公示的一份申請限價商品住房家庭復審情況的表格中查閱到,168戶申請人有不少來自科研院所,僅中科院研究所就有15人申請,無業人員只有6位。
據中科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稱,中科院的工資是由基本工資與項目工資構成。“基本工資一般為事業單位工資水平,而項目工資則根據科研項目的經費來計算,每個研究所不同。但工資條上一般只顯示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為2000元/月。”該人士稱,中科院大部分員工的實際收入肯定會在8.8萬元之上。
這種情況普遍存在于學校、政府以及國企等部門。這些單位的福利較高,但不會體現在工資單上。
據了解到,北京戶籍的多套房家庭也可申請保障房。原因是,北京是以戶籍為單位來界定申請個人,基本上,北京戶籍的年輕人在單獨立戶后均可申請保障房。由于牟利空間巨大,他們也有足夠的動力去申請。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稱,保障房用于出租是因為準入門檻低、審查不嚴。我愛我家副總裁胡景暉認為,保障房出租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政府查處不嚴。亞豪機構副總經理任啟鑫表示,即使采取寬進嚴出的政策,由于房價的長期上漲與北京人口基數的龐大,自住型商品房仍然存在一定的尋租空間。
建立事后稽查機制
一些業內人士將自住型商品房稱為“經濟適用房”的另一版本。從自住型商品房目前公布的政策信息上看,上述保障房的政策漏洞并沒有被彌補。
楊紅旭稱,由于自住型商品房準入門檻比經濟適用房更低,如果要避免尋租,未來就需要多個部門信息聯網,比方說住房信息聯網,申請人的相關收入狀況、房產狀況能夠查詢到。此外,應盡早建立事后審查機制,發現有將保障房或自住型商品房出租等牟利現象時,政府有權收回房產。
胡景暉也認為,目前很難見到有因經濟適用房出租等被政府查處的案例,現在的處罰力度太低,僅僅是幾年內不予申請。而在國外,騙租的行為跟偷稅一樣處罰,有的國家甚至會判刑入獄。
胡景暉表示,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對市場的長期影響,需要看供應量、地塊品質,尤其是分配機制。政府應在資格上嚴格審查,還應提高稽查力度。比方說,設立一個群眾舉報獎,如果有人舉報保障房用于出租的,獎勵20萬左右,動用社會來監管,肯定有很多人舉報,這可以解決政府人力不足很難去監管的問題。
據媒體報道,作為自住型商品房的試運行項目,北京首個“限房價、競地價”項目,位于房山的長陽國際城在入住不到一年,甚至連房本都沒有辦下來,就已有業主心急張羅賣房,而小區旁的中介也忙著找房租售。
北京市的規定是,長陽國際城購買者兩年內不得將該房出租或者出售,如果購房人弄虛作假,隱瞞家庭狀況、偽造相關證明騙購以及購房后違規出租出售的,將按照國家法定折舊規定以折舊后價格退回開發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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