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立違法建設巡查機制 嚴厲查處違法建筑
發布時間:2012-10-06 來源:0352房網 編輯:詩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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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政府出臺通知,將建立違法建設巡查工作機制,嚴厲查處違法建設行為。根據規定,區執法局、國土局和鄉鎮(街道)執法人員對巡查中發現的違法建設行為,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勸阻、制止,并按照違法建設所占用的國有和集體土地性質分別報告市、區規劃(執法)局和國土局。
據介紹,市規劃、國土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對城區違法建設開展日常機動巡查。各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國土局將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確定巡查執法人員,分片包干開展巡查工作。各鄉鎮(街道)將配備城建協管員,對轄區內違法建設開展巡查和監控,協助市、區行政執法部門對違法建設進行查處。
福州市要求,對于利用違法建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工商、環保、衛生、建設、消防等各相關職能部門不得給當事人核發各類許可證照,相關公用事業單位不得提供供水、供電、供氣等服務。公安部門對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應及時出警處置,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福州市表示,市、區監察部門將強化查處違法建設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查處違法建設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防范和處置違法建設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效能告誡或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對參與違法建設的國家公職人員,依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