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4年2月起降低有形建筑市場交易服務費
發布時間:2014-02-11 來源:0352房網 編輯:張曉波
摘要:日前從省物價局獲悉,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從2月起,山西省將降低有形建筑市場交易服務費。
有形建筑市場交易服務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我省各市有形建筑市場須依法取得省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法人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規范標準為建設
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招標投標提供以下服務:收集、貯存、發布各類工程招標、投標、中標信息,提供勘察、設計、開發、施工、監理、中介服務等各類企業相關信息,法律、法規
政策及建筑材料、設備
價格信息;為建設工程發包承包活動提供發標、招標、開標、評標、定標、洽談、合同簽署等活動所需場所及相應的設施和服務等。有形建筑市場交易服務費原則上由工程項目招標方承擔,但招標方與中標方有約定的,按照4:6的比例分擔,招標方代交代扣。具體收費標準如下:工程建設總
投資額(不含
土地及前期費)在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的,收費標準(分段累加計費)為0.15%;在1000萬元至3000萬元(含3000萬元)之間的,收費標準為0.1%等。服務費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計收;超過10萬元的最高收費10萬元。
新標準自2月起執行,期限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