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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隨著“限購令”三年的實施,“無證不得銷售”風波的來襲,政府所頒布和出臺的有房樓市調控的政策是否對市場的正規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了呢?從政策出臺的出發點來看都是希望能夠更好的促進房地產市場的長效機制發展,控制房價的上漲也是調控的一項重要作用,但效果始終不盡如人意,人們眼巴巴地看著房價節節攀升。
政府的調控政策未現“成效”,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政府在出臺每一項相關房地產法律法規和市場規范的政策時都會附帶著地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制定不同的實施方案,這也就造就是房地產界的貪污受賄,“感謝費”的收取。是的,限購令的出臺規定本市戶口的購房者可以購買兩套房子,但是異地戶口的購房者就需要繳納滿一年的社保才有資格買一套房子,這在一定的程度上也阻止的房子控制在少數的有錢人手里,但卻抵擋不了所謂的“暗地操作”。相關的政府官員為了個人的私欲,制造假的納稅證明,這也是不得不提的市場腐敗現象。
房地產界的業內人士張世賢認為,房價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有人為因素。“開發商、商業銀行、地方政府、已購房者,都不希望房價下跌。大家在一個泡沫經濟的舞池里翩翩起舞,都是歡樂盛宴的獲益者。只有無房戶希望房價下跌,也僅限于即使下跌也買不起的大學生和農民工。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房價的基本走勢。”
是的,每一個階層的人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去考慮問題的,在一個新的事物出現的時候都會先審視自己,所在的出發點不一樣當然對于同樣的狀況,看待的結果以及給出的結論都是不同的。高房價困局的出現也并非單單是開發商提高價格的原因,更主要的還是市場經濟的發展呈現出的一種自然而然的現象。
那么著高房價是不是已經無可治藥了呢?當然不是。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研究員王小廣認為,遏制高房價可以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調節房產稅率;二是改期房銷售制度為現房銷售制度;三是增加房產交易中的信息透明度。
事實上,房價企穩是我國宏觀調控的目標。因為一旦房價“跳樓”,摔碎的不僅僅是開發商,還有商業銀行和債臺高筑的地方政府,最后會拖累宏觀經濟出現危機,嚴重時有可能引起社會動蕩。那是誰也不愿看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