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為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著力解決當前商品房銷售中存在的標價混亂、信息不透明、價格欺詐等問題,3月16日,發布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專門對商品房銷售的明碼標價問題作出規定,要求商品房銷售要實行一套一標價,并明確公示代收代辦收費和物業服務收費,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收任何未標明的費用。商品房銷售價格明碼標價對外后,可以自行降價、打折銷售,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備案。
據稱,按照《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文件要求,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該《規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國家發改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對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明碼標價不規范,或利用標價進行商品房銷售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這項措施應當說是政府部門貫徹國務院通知精神,加強市場監管的一個具體行動。但是這個辦法估計一點效果也沒有。制定政策首先要清楚調控的目的是什么?要圍繞著這個主題思考問題,才能制定出切實有效的辦法來。
“明碼標價”目的是防止開發商“坐地漲價”和哄抬房價。但是現在這種一房一價,只能降價不能漲價的調控辦法,對開發商來說實在是不難化解。只要是把報送的房價定的高高的,然后人家逐步降價銷售,還能撈到一個降價優惠的噱頭出來。報價和賣價都是人家開發商自己的獨立行為,政府部門根本沒有監管的條件。如果這點事都運作不了,這個開發商還能干什么?這個總比改規劃,提高容積率容易多了吧?
當然,在目前這種形勢下,傻子開發商才會逆勢漲價,即使人家想漲價的時候,也一定會有別的理由,即使不漲房價,人家漲別的項目行不?賣汽車的不是有提車加價的方式嗎?
調控最關鍵的是要堅決地制造出一個大的環境出來,并且這個環境一定是不可逆轉的,不是開發商方面能夠偶控制的。這樣的信心,才能讓房地產市場走向正確的道路。也就不用出臺這個那個細化的政策出來了。
按套數計價的方法和目前按面積計價的方法,在本質上沒有什么區別。總價也是由面積和單價決定的,任何一項的變化就會對結果產生影響。
對于北京、南京、杭州等城市來說,商品房銷售時明碼標價已不是新鮮事,這些城市早已出臺并執行這一規定。去年5月開始,北京市住建委通過北京建設網和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陸續對預售商品房價格進行詳細公示。但是,沒有聽說誰是本著明碼標價去買房的?也沒有聽說開發商會大肆宣傳房價已被政府控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