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日前出臺了《關于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督檢查制度的通知》。未來,成都市將重點圍繞《通知》中的52項監督檢查內容,對全域成都商品房銷售現場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場所進行常態化檢查,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行為將成為“緊盯對象”。
重點鎖定兩大類,盯牢52項房地產銷售行為,《通知》給成都市房地產市場經營行為套上了“緊箍咒”。《通知》針對商品房現場銷售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場所的兩大目標共52項的檢查內容,涵蓋了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等房地產市場主體,囊括了房地產市場交易的各個環節。
由記者、律師、市民代表等組成的社會監督員,可對轄區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對退房率高、價格異常、投訴較多的企業,對市場監測系統反映的異動情況將及時核查,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行為將成為“緊盯對象”
除了商品房的現場銷售,對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場所的檢查也成為了重中之重。據《通知》規定,對于經紀機構經營場所的檢查內容,包括經紀機構的內部管理流程、對外服務的標準和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的操作規范,都列入了28項檢查內容之中。
銷售現場是否公示了一房一價?是否在銷售現場準備《購房人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申報表》提供給購房人填寫?是否存在返本銷售、售后包租的行為……從商品房銷售現場必須公示的內容,到售樓人員的銷售行為是否符合規范,再到開發企業的經營行為是否存在違規,《通知》中列明了商品房銷售的“24條規范”。今后,對于全市在售樓盤的檢查,將按照這24條逐一“對標”。
《通知》提到,可建立由記者、律師、市民代表、行業從業人員等組成的房地產市場社會監督員制度,建立社會監督員名冊,引導社會監督員對轄區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
成都市房產管理監察支隊每月檢查主城區的項目數量不得低于在售商品房項目總數的30%,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場所的1%;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都江堰市、彭州市等地房管部門每月檢查的數量將高于成都市區。
對退房率高、價格異常、投訴較多的企業將重點核查,對市場監測系統反映的異動情況也將及時核查,有問題的將及時督促整改。并且將定期披露預售樓盤存在的銷售違規行為和相應處理情況。
《通知》規定,檢查單位在檢查中發現房企、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有違反房地產相關法規政策規定行為的,除依職責依法予以相應的處罰外,還可提請相關單位采取關閉網簽、暫停預售、媒體曝光等方式予以處理;同時抄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全國的一房一價實施情況都不太樂觀,成都一房一價實施情況更是如此。在新《通知》的監管下,一房一價將更好,更透明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