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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太原市商品房預售審批時限由上次提速后的20個工作日,縮短為目前的7個工作日,不斷經行精簡,不僅簡化了《預售許可證》的流程,也在一定程度上縮短了審批時限。
據介紹,太原市商品房預(銷)售原有審批程序為收件、測繪、錄入、部門會簽、現場勘察、集體會審、網上審批、發證8個工作環節。此前,按照國家住建部《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規定的在20日內向開發企業頒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要求,太原市房管局在2011年年初,首次精簡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將原規定的30個工作日內發證時限縮短至20個工作日。
此次,太原市房管局對審批流程進一步優化、合并,精簡為受理、物件集體會審、網上審批、發證4個工作環節,環節精簡率達50%。在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后,審批時限再次大幅縮短。目前,對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申請,由20個工作日內向開發企業頒發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縮短為7個工作日內辦結。
初始登記業務方面,《房屋登記辦法》規定,工作時限從申請到記載于登記簿為30個工作日。在此基礎上,太原市房管局對其中的初審、審批分別減少了1個工作日、質檢制證減少了3個工作日,總登記工作時限縮短為25個工作日。
另外,對新設立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方面,太原市房管局對其資質的核準也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短為7個工作日,從物業服務企業領取一次性告知單和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申報表、1個工作日將申報資料報送市政務大廳窗口、3個工作日物業處審核資料、2個工作日報該局領導審批、1個工作日制證、市政務大廳窗口制發證,共7個工作日辦結,大大縮短了審批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