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14[2012]14號)
14[2012]14號 2012-7-12
經海口市人民政府批準,海口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編號: 14 宗地面積: 3517.6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市海甸溪北岸中段
出讓年限: 50年 容積率: 等于0 建筑密度(%):
綠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街巷用地
投資強度: 萬元/公頃 保證金: 246.3931萬元
現狀土地條件:該宗地現狀地上有簡易棚,宗地開發程度達到“六通一平”。
起始價: 700.45元/平方米 加價幅度:
掛牌開始時間: 2012年08月03日09時00分 掛牌截止時間: 2012年08月15日10時00分
備注: 1、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手冊》,該手冊所載內容為本公告的組成部分;2、市規函【2012】569號文確定:根據《海口市海甸溪北岸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該用地規劃指標仍按市規用字(2010)27號執行,具體為:用地性質為社會停車場用地,配建機動車位125個。注:該宗地為街巷用地,無容積率,因該系統必填容積率,故填寫容積率=0。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可參加競買。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2年07月12日至2012年08月13日到海口市國土資源局一樓土地交易大廳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12年07月12日至2012年08月13日到海口市國土資源局一樓土地交易大廳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08月13日10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2年08月14日10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海口市國土資源局一樓土地交易大廳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14 號地塊:2012年08月03日09時00分至2012年08月15日10時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1、該宗地現狀地上有簡易棚,宗地開發程度達到“六通一平”。按現狀條件掛牌出讓;
2、競買成交當天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在10個工作日內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定金為成交價的10%。若原繳交的競買保證金足以支付的,則自動轉為合同定金,余款自動轉為出讓金;若原繳交的競買保證金不足以支付的,則由競得人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五天內繳齊。受讓人應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0天內付清土地出讓價款。本次掛牌出讓成交價款不收取換地權益書;
3、受讓人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涉及水務、綠化、市容、衛生、環境保護、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設計施工等應符合國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關管理規定。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海口市國土資源局一樓土地交易大廳
聯 系 人:李莉、柯光奇、黃裕盛
聯系電話:(0898)68531700、68530691
開戶單位:海口市土地儲備整理中心
開戶銀行:建行椰島支行
銀行帳號:4600100283605000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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