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應該如何進行房屋產權登記嗎?
2011-10-07 來源:0352房網 編輯:宋羽欣
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屋權屬證書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這是房屋產區登記的根本。可您知道其中的細節嗎?
1、申請房地產登記的,當事人應當本人申請登記,當事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請登記。
2、當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請房地產登記的,代理人應當提交當事人的委托公證書。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委托書,法定代理人申請房地產登記的,提交身份戶籍證明;法定代理人由人民法院等指定的,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有關協助執行證明。
3、有關當事人必須共同申請,權利申請人系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應共同申請。轉移登記中屬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或提交了另一方當事人同意轉移過戶事實公證文書的轉移可由單方申請。
4.登記名稱均以其提交的合法身份證明上記載的姓名或名稱進行登記。如為國外自然人,則以其護照上的英文姓名進行登記;如產權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注:如精神病人等)、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注:未滿18周歲的公民等),登記時須出具監護人公證書、法定監護人證明或未分家的戶口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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