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將成全國聯網身份證 無土地證不能賣房子
發布時間:2014-06-12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楊曉敏
摘要:“根據國土資源部要求,全國宗地將形成統一編碼,此編碼是今后所有土地證書發放的宗地編碼依據,具有像身份證號碼一樣的唯一性,以方便宗地的定位、定權。”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劉寧介紹,通過完善已購住房土地登記發證,為促進房地產市場規范運作奠定了基礎。完善已購住房土地登記發證為征收土地有償使用稅提供了依據,因此,開展城鎮住房土地登記發證,不僅可以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也是防止國有土地資產流失的有效措施。
未來昆明的
二手房上市交易必須同時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6月11日,昆明市國土資源局舉行了《昆明市已購住房土地使用權登記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聽證會。
此次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對2002年發布的《昆明市
商品房、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土地使用權登記規定》作了修訂,目的在于為加強城鎮已購住房土地使用權的登記和土地權屬的管理,保護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保障房地產交易的安全。聽證《意見稿》提出,上市交易的已購住房,須兩證齊全才能辦理交易。此外,已購住房土地使用權地上、地下分層都要登記。
目前在昆明市的各小區內,仍有不少業主沒能辦理土地證。
房產經紀分析,兩證齊全才能辦理交易,在短期內會對交易產生影響,無土地證的房子
價格會有所下降,但一定程度上也規范了對
開發商房地產商的管理。
無土地證住房不得交易
本次聽證,擬將《昆明市商品房、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土地使用權登記規定》改為《昆明市已購住房土地使用權登記規定》!兑庖姼濉分兄赋,房屋所有權人應及時申請已購住房土地使用權登記,未經登記已購住房土地使用權的不發生效力,不得進入
房地產市場流通。
領房產證30天內開發商申辦土地證
已購住房土地使用權首次登記,應當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30日內,由原土地使用者(房地產開發商或建房單位)負責為
購房者統一申請土地登記,登記費用由購房者交納。原土地使用者主體滅失的,可由房屋所有權人申請登記。
地上地下空間都要登記
《意見稿》中新增對已購住房土地使用權分層登記:已購住房土地使用權地表部分以幢為宗地進行登記,已購住房土地使用權地下部分以地下空間土地使用權為宗地進行登記。
地下空間土地使用權分攤中,按地下建筑物總面積分攤地下空間土地使用權面積,在《國有土地使用證》記事一欄標注:“地下空間土地使用權”。
地下空間超出地表土地使用權范圍并經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按規劃批準范圍確定地下空間使用權范圍。未經規劃批準的,不予登記發證。
公共設施歸業主但不發土地證
已購住房原宗地范圍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明確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土地使用權屬于全體業主,此部分土地使用權不進行面積分攤,不頒發土地證書,未經城市規劃、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但屬于城鎮公共用地(如道路、綠地等)或明示不屬于公共用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