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動一時的濟南開發商劉城逃逸事件,正牽扯出越來越多的亂象。舜耕名筑存在嚴重的“一房多賣”現象。據估算,被重復銷售的房產面積超過4000平方米,占建筑面積的20%以上。最多的一套房子被重復賣給了6個業主。這在全國房地產行業中都是罕見的案例。
此前,山東恒華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劉城利用其在濟南開發的舜耕名筑項目,在其老家淄博及周邊地區以月息3%的高息借貸1億元以上,劉于11月16日被發現卷款逃逸,引發淄博濟南兩地眾多投資者的恐慌。
據悉,得知劉城攜款逃逸后,到濟南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登記的受害業主超過130多戶,遠遠多于項目規劃的96戶。這意味著,至少有40戶是“一房多賣”的直接受害者,并關聯另外40多戶業主無法順利確權。
4000平方米被重復銷售
“2011年10月份以來,最初幾個舜耕名筑業主找到我,僅限于追究開發商遲延交房違約責任等的法律訴求。”山東德義君達律師事務所劉建鑫律師告訴本報,出于慎重起見,他到濟南市建委的專業網站及房管局查詢核實,發現該樓盤存在嚴重的“一房多賣”現象。
舜耕名筑于2008年7月開盤。按照規劃及銷售宣傳文案,舜耕名筑住宅項目占地面積11500平方米,共96套房源,建筑面積16000平方米,開發商所營造的賣點,是“濟南首家地上4層帶電梯的中式花園洋房”。該樓盤的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據本報記者調查,原本應于2010年6月份交房的舜耕名筑,被開發商恒華置業一拖再拖,直至2011年11月16日劉城逃逸,舜耕名筑仍有水電、小區道路、綠化等后續工程尚未完工。
記者調查中發現,“一房多賣”的受害者中不但有普通業主,與劉城舜耕項目有房貸業務合作關系的銀行的管理人員,他們所購買的舜耕名筑房子也被“二賣”。更為離奇的是,在劉城公司的操縱下,一套房子最多賣給了6個業主。
一套房子兩家銀行給貸款
而這套被一房兩賣、一房兩貸、尚未交付更沒有辦理房產證的物業,竟然是開發商恒華置業在濟南市工商局登記注冊的辦公地址。按照工商登記的有關規定,登記注冊地址應當向工商部門提交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
受害的不僅業主,大量尚未網簽的業主在舜耕名筑合作的商業銀行中辦下了房貸,以致出現一房兩貸。其中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為此項目提供按揭貸的兩家合作銀行,竟然同時給2號樓4單元102室房產辦理了按揭貸款。
據業主提供信息,劉城纂改規劃,分割銷售房產的方式讓人眼花繚亂。舜耕名筑4個樓盤戶型相同,規劃批準的銷售套數中沒有復式結構,全是一梯兩戶、每單元八戶的模式,即每棟樓的銷售套數應為32套。
但開發商擅自改變了規劃,將各樓的一二層內部打通,變為復式結構。這樣的變化導致了銷售和備案的不符。有的業主買了一套復式的房屋(如101室),卻要在建委的網簽中分別對101和201進行網簽。開發商由于管理混亂,竟出現了只對101進行網簽的情況。
地下室也被分割銷售
隨意分割銷售的后果是,截至2011年10月21日,舜耕名筑項目共網簽房屋160套,是最初獲批的規劃套數的1.6倍之多。據受害業主反映,實際銷售中,128套地下室也被劉城公司當作一般房產備案登記待售。分割銷售、“一房多賣“,使得恒華置業的業主所買房屋沒有一套與備案面積相符。
根據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開發商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應向當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遞交工程設計方案。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條件進行建設,確需變更的,必須向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在建設過程中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
“在這樣的規定下,劉城卻能擅自改變原始規劃與建筑設計,大面積超規劃建筑,并隨意分割銷售,還能夠在主管部門實現備案,這顯然十分不正常。”劉建鑫說。濟南市建委有關人士對此的解釋是:開發商利用陰陽合同進行詐騙,利用假公章、假合同、假身份證明進行詐騙。
2010年6月在舜耕名筑購買了一套房產的丘女士最近陷入焦灼。“我想查看一下我的房子有沒有網簽,卻沒法查詢。”丘女士說,劉城逃逸后,有關于舜耕名筑項目的網簽信息便被濟南市建委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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