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當天的董事會上,趙星如突然稱病離開,其律師則拿出一份資料稱,綠城未經其他股東同意將所持60%股權轉讓給上海一家公司,違反了合作協議約定。
之后,趙星如將新疆鴻遠公司的公司章、財務章拿走。公司財務室的監控視頻顯示,趙晚間進入財務室,抱走賬務憑證和經濟合同。
這樣的行為致使綠城新疆玉園項目辦證、推進施工所需手續全部停止。綠城為維持公司進度,另行刻章繼續項目施工,但章子很快被公安部門沒收。最終,綠城·玉園項目從去年10月開始全面停工。
此后,趙星如方不斷發難,稱綠城在沒有通知其他股東的情況下,擅自從新鴻遠的賬目上抽走了1個多億資金,使公司出現資金緊張;其還提出綠城在項目施工方面存在規劃線平移問題,在沒有拿到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出售房屋等。
趙方已然擺出與綠城決裂的姿態,要求綠城退出項目,自己另覓合作伙伴。2012年11月,趙星如向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具狀,要求解除與新疆鴻遠大股東綠城房產就項目的合作協議,并由后者向其支付1100萬違約金。
綠城對此予以還擊,在委托會計事務所對新鴻遠財務狀況進行全面審計后,綠城指出趙星如的賬目上虛增了1個多億的資金,并認為趙星如等人涉嫌使用虛假發票、虛構重大交易、偽造合同等行為,并向浙江省公安廳報案。
趙星如因此于去年12月被浙江警方刑事拘留30余天后被釋放,這使得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
合作開發模式隱憂
根據綠城2012年年報顯示,公司開發的96個項目中,只有13個項目綠城擁有100%股權。
這意味著綠城一直以來走的正是以合作開發為主的企業發展戰略,其旗下的許多項目存在紛繁復雜的股權關系,但新疆玉園卻是第一個被曝出合作糾紛的項目。
據了解,綠城與趙星如的合作始于2009年。趙星如掌舵的新疆鴻遠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因致力于新疆烏魯木齊六道灣塌陷區治理、荒山綠化等工作而獲得價值不菲的1000多畝可開發土地。
然而,鴻遠公司沒有房地產開發資質,只得尋求合作伙伴共同開發。經由周鼎文的引薦,綠城與鴻遠一拍即合。
2009年,雙方達成合作協議,成立新的新疆鴻遠投資公司,綠城集團以2550萬元受讓原新疆鴻遠公司60%的股權,同時提供資金給原鴻遠公司用于償還3.41億元的債務。另外40%股權由原鴻遠控股35%,周鼎文控股5%,并約定綠城分紅占38%、趙星如占31%,周鼎文占31%,共同開發綠城·玉園。
該合作協議上還明確,綠城將承擔全部投入資金和后期建設資金,經營管理以綠城為主。
從股權分配和利益分配來看,綠城為獲得這一地塊的開發權做出了較大讓步。趙星如和周鼎文用土地作價,即獲得62%的分紅收益;而綠城投入全部資金和后期建設資金,負責經營管理,僅獲得38%的收益。
這已是綠城在新疆開發的第5個項目。綠城·玉園項目于2012年2月18日開盤銷售,項目一期、二期規劃用地面積為200萬平方米,擁有約2500畝生態公園(原六道灣采煤塌陷區),項目售價9900~16000元/平方米。
截至事發,綠城·玉園已售出房源329套,合同銷售額約6億,現金回款超4億。銷售合同約定于今年12月1日交付使用的14棟樓宇,目前看來似乎已沒有任何復工的希望。
面對股權糾紛最新進展的追問,綠城方面負責人表示,目前尚未宣判,他認為能否返還公章、推進復工責在趙星如方。這顯然也成為推動雙方和解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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