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丹東市政府正式啟動了地方性樓市價格調控政策,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價格調控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實行。如今,丹東市政府出臺舉措了,不過,只是限價沒有“限購”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來看,2011年1至7月,丹東是全國房價漲幅最快的城市之一,其中有4個月單月同比漲幅位居全國70個大中城市首位。在國家相關部門調控政策頻頻出臺之后,丹東將要被“限購”的預期也越發高漲。現如今,丹東發出的《通知》可以看作是丹東樓市的一個“限價令”,共分十條。
在售商品房須價格備案
房地產開發企業確定的商品住房銷售價格須按規定到物價、房產部門備案,并在商品房交易場所和丹東房產交易網上公示。
在售商品房須明碼標價
《通知》下發前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尚未銷售的商品房,銷售價格實行價格備案及明碼標價制度,具體價格以物價、房產部門備案公示后的銷售價格為準。
老盤的新樓不得漲價
已批準預售的分期實施房地產開發項目,在《通知》下發后又申請辦理該地塊新的商品房預售許可,商品住房銷售平均價格不得高于該項目原批準預售房屋在房產、物價部門備案公示后的平均價格。
新盤價格不得“拔高”
《通知》下發后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的新建項目,均價不得高于同地段同類商品住房在房產、物價部門備案公示后的銷售均價。
不按規定拿不到售房許可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新商品房預售許可時,須按照上述標準測算每套房屋的銷售價格進行備案申報。獲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后,必須嚴格按備案公示價格進行銷售和網上簽約。
網上標注防止一房兩賣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銷售時,須簽訂由省有關部門監制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及時進行網簽和備案。對意向購房的,須第一時間進入網簽系統進行標示。
開發商不得違規收任何費用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為套取資金簽訂虛假《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得為購房人辦理撤銷登記備案手續出具虛假證明材料,不得違規收取任何費用。否則,經房產部門查實后,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嚴格退款程序防作弊
因特殊原因商品房預售雙方當事人確需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辦理撤銷備案手續的,除需提交申請書、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預售合同協議書、身份證明、婚姻關系證明等資料外,還應提交購房款已退還購房人的財務憑證及相關證明材料。
健全網上簽約備案系統
各縣(市)區政府馬上建立健全房市網上簽約備案系統,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實行商品房銷售網上簽約備案制度。
違規企業將被曝光并處罰
對違反本《通知》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關部門予以曝光和處罰,責令限期整改,不良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予以公示,情節嚴重的,依法撤銷商品房預售許可。
最高價每平方米達到萬元
目前,市場調查顯示,丹東整體房價在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最高報價已達到1萬元/平方米,新城區的房價最高也已達到每平方米近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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