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底召開的北京市住房保障總結大會上,北京市住建委主任楊斌表示,2012年市住建委將積極配合有關立法部門,深入開展住房保障法規研究,加快推進北京住房保障法制化進程。北京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委員張引說,2011年,市人大已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條例》的立法預案調研,調研報告已于2012年年底完成。
“保障房立法”完成調研
目前,英國、德國、日本等國家已經對住房保障方面進行了立法。而中國大部分城市,目前沒有住房保障的地方法規。記者1月12日在兩會上獲悉,北京正醞釀對住房保障立法。雖然北京的住房保障制度走在全國前列,但北京市目前出臺的大都是政府通知或是規范性文件,還沒有一部法律法規。
據了解,調研報告2012年很快就會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如果獲得同意,最快2012年上半年就能啟動專家建議稿的制訂。同時,北京的先行立法也將會對今后國家層面的住房保障立法產生積極的影響。《保障條例》立法中,應明確北京市住房保障機構設置。讓區縣和街道的住保機構和編制的配置有法律依據。
“北京先行”將影響全國
目前,北京住房保障最高決策機構是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臨時性機構);具體負責的是北京市住房保障工作辦公室,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是個國有企業,負責保障房的投融資、建設、管理。目前北京市住房保障機構設置不清晰,人員緊張。一些區縣街道沒有設住房保障科。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通過住房保障立法,北京將把近些年來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固定下來,并對有關政策和制度補充和完善,上升到法律法規層次,最終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明確,包括住房保障的范圍和對象、保障方式、保障水平和標準、保障資金來源;住房保障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權限,將北京住房保障真正納入法制化軌道。
“機構設置”有望明確
近幾年,為解決這一問題,北京市對保障房開辟了綠色審批通道,加快審批速度。但這個制度需要在法律法規中固定下來,而且審批的速度還需進一步加快。近兩年,全國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加大,每年如此大的開工量,加快保障房的審批速度,讓保障房盡早開工,是個必須解決的問題。
一位區縣住保部門的人士說,如果按法定的審批程序,一個項目完成土地、規劃、建設等各方面審批,即便一天都不耽誤,也需要8個月。當年供地、當年開工幾乎成為一個無法完成的任務。該負責人說,保障房建設不同于商業開發,政府應該采取措施,提高保障房項目的審批速度,加快保障房開工,盡早供應。這需要法律法規的支持。
“基本概念”整合入法
目前北京住房保障的政策規定,散落在近百個規章文件中。廉租房、公租房、經適房、限價房,每種保障房都各有管理辦法。《保障條例》立法中,住房保障的基本性概念將會在法律中明確。目前散落在各種規章文件中的政策和規定,也將被整合,用一個法規將住房保障的全程都明確其中。
該負責人說,正因如此,北京住房保障的基本性概念還沒一個規章或文件來明確。比如整個住房保障是保障哪些人群,保障范圍、方式、措施、資金來源都沒有一個整體規定。再比如,今后北京的住房保障方式是以租為主、租售并舉,這個基本概念還沒有一個文件或規章中明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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