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房地產企業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已經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合計對上述房地產企業共處以1000多萬元的罰款。公開通報上述典型案件的目的,是提醒所有房地產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督促所有被查處的房地產企業積極進行整改,切實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對于整改不力的房地產企業,還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為落實國務院出臺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11年5月頒布實施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于2011年、2012年兩次組織開展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專項檢查,依法對一批典型案例實施了行政處罰并公開曝光,商品房銷售中價格不標示、信息不透明的問題有所好轉,但部分樓盤仍然存在明碼標價規定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國家發展改革委強調,房地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通知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要求,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一次性公開所有可售房源,明確標示所有可售房源的價格及相關信息,不得把明碼標價變成“口頭告知”,不得采用拖延開盤時間或者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盤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緊張氣氛;不得標示虛假信息或使用欺騙性、模糊性的語言誤導消費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的要求,把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作為常態監管,對房地產企業違反規定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要暢通12358價格舉報電話,快速查處舉報案件,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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