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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深圳一宗土地出讓的信息讓深圳樓市再一次成為熱議的焦點。它是今年深圳首宗純居住用地,位于深圳最火熱的龍華紅山片區,而其中關注度最高一點就是,它是深圳首次出讓的70年自持地塊,只租不售。項目建成后,宗地內租賃住房和商業用房在出讓年期內須全年期(70年)自持,限整體登記,不得銷售、轉讓。
距離深圳發文擬立法推租售同權僅僅一個多月,深圳就推出70年自持地塊,完全反映了深圳在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決心和速度。我們回憶一下8月28日深圳出臺的政策。其中有兩點是和此次出讓的只租不售地塊有關的。
1、自2017年8月起,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商品住房用地除按規定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外,還應按不低于規劃建筑面積20%的比例建設自持租賃住房,自持年限為70年。
2、除福田、羅湖、鹽田區外,其他行政區、新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應于2018年6月底前至少供應一宗地塊用于全部建設自持租賃住房或商務公寓,租賃住房自持年限為70年,商務公寓自持年限為40年。
對照上面兩點,我們看此次出讓的這宗居住用地,70年自持,配建30%比例的人才住房,龍華區,2018年6月底前。基本上都吻合了深圳8月28日出臺的新規。這完全反映了深圳在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決心和速度,而此次只是一個開始,這次是龍華區,未來還會有寶安區、龍崗區等其他行政區出讓自持用地。
自持型用地或成未來主流
深圳此次出讓純租賃地塊不是首創,早在去年底北京萬科率先競得了首個全部自持的住宅地塊。今年7月份,上海就推出兩塊租賃住房用地,這兩塊土地是需要開發商整體持有,且只租不售。9月中旬,廣州推出廣州開發區2宗宅地和海珠琶洲以及南沙4宗商地,明確指出項目建成后必須全自持,不得分割銷售,自持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一致。9月底,杭州市國土資源局、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牌出讓一宗租賃住房用地,項目建成后“只租不售”,這也是杭州推出的首宗租賃住房用地。除此之外,佛山和成都也有自持土地出讓。
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迫使開發商轉型
無疑自持用地是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主要手段,而自持型用地或成為未來主流,也會有越多越多的城市加入進來。這也是貫徹落實中央“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精神,加大住房供應力度,發展租賃市場,抑制房價過快上漲。迫使開發商轉型升級,也從單純的拿地賣房向服務型轉變。拿地難度越來越大,對房企資金實力以及經營模式都是一個考驗。而對比先前幾個城市出讓的支持型用地來看,基本上拿地的房企都是龍頭房企和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