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土地政策鼓勵租賃用地 防養老地產房地產化
發布時間:2014-05-09 來源:0352房網 編輯:隆榮豐
摘要:近年來,養老地產廣受追捧,房企、險資各路資本高調擴張扎堆養老地產。但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對養老地產定位不明晰,策劃多年的養老產業規劃也未能出臺,仍僅停留在研究階段,以致開發建設企業從拿地、建設到出售都一頭霧水。在此背景下,一些企業并未擺脫傳統房地產開發本質。
近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主持召開第7次部長辦公會議,研究養老用地供應與監管等有關
政策。會議提出,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大力保障養老用地供應,規范養老用地開發利用管理。
本次辦公會議會議提出,將養老用地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經養老主管部門認定的非營利性養老用地,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營利性養老用地,應以租賃、出讓等有償方式供地。為降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成本,要鼓勵以租賃方式供地。同時,要鼓勵養老服務機構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從事養老設施建設。會議同時表示,要加強養老用地監管,防范以養老名義“圈地”以及隨意改變土地用途、分割轉讓等方式處置養老用地行為的發生。
至此,高層面的經營性養老用地政策終于有了定調。
北京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納入土地供應計劃后,每年養老設施用地將不再只是要求數量,而且要對應到具體地塊。換言之,獨立明確的土地供應將為養老設施的建設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事實上,在
國土部會議結束后幾天內,合肥市便趁熱打鐵,發出了通知。合肥市今后將嚴格經營性土地供應管理,其中經營性養老產業用地以租賃為主,鼓勵以招標拍賣
掛牌方式取得出讓土地,且出讓參考價不得低于土地收儲成本。
據了解,合肥市將嚴格經營性土地供應管理,堅持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經營性土地(含商品
住宅、商業、辦公、旅游、娛樂用地),嚴格實行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經營性養老產業用地以租賃為主,鼓勵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出讓土地。
合肥市要求,嚴禁
土地出讓與BT、BO T等建設項目捆綁,從嚴控制商住用地出讓與工業、文化、旅游、商貿市場等項目捆綁,嚴禁政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土地一級開發。嚴禁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向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主體供應土地。
土地出讓金管理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單宗土地出讓金,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價款的50%,分期繳納的余款一年內繳清。市、縣財政和國土部門每季度應將土地出讓金(含違約金)的繳納情況在政府網站和當地主要媒體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合肥市在完善土地供應
價格體系方面也作出規定,經營性土地出讓參考價,應依據市場評估結果,經市土地管理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其中,經市招商政策認定小組認定的現代服務業用地出讓參考價可按不低于市場評估價的60%確定,但不得低于基準
地價和土地取得成本。養老產業用地出讓參考價不得低于土地收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