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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房地產稅的出臺一直備受關注,近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的表態讓房地產稅立法再度成為關注的焦點。樓繼偉表示,所得稅制和房地產稅制改革受到阻礙,但是“會義無反顧去做”。
按照此前計劃,2016年應積極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但目前該項改革未見顯著進展。此外,房地產稅法雖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立法工作計劃預備項目,但距全面開征仍無時間點。
23日,樓繼偉在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稅收高級別研討會上稱,改革所得稅制和房地產稅制,才能更好解決包容性增長和收入分配問題。這兩項改革至今未推出,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信息收集和征管能力弱,此外還涉及很多利益調整,“這是最難統一的”。
他坦言,“只要是真正的收入再分配,就會受到真正的阻礙,這是個難題”,但推進這兩項改革是下一步的工作任務,“我們會義無反顧地做”。談及如何使用稅收政策更好地激勵創新,樓繼偉稱,支持創新并不意味著要一味減稅,而是要保證稅制公平。
對于樓繼偉所言的“義無反顧”,業內人士認為,這不僅意在改革的信心和決心,更意在改革需要加速推進,“倉促推出會有后續問題,相關稅費調整也存在制約。任何一項改革,利益關系都盤根錯節,樓部長的表態說明領導層對所得稅制和房地產稅制改革的足夠重視,改革應該會加速。”
專家觀點
三年內實現全面征收不可能
樓繼偉的表態,引發了市場廣泛熱議,房地產稅出臺也再度成為關注的焦點。不過,大多數專家分析認為,房地產稅出臺還需時日,“三年內實現全面征收不可能。”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本屆人大最后一次常委會預計將在2018年2月召開,但在這次換屆會議上,可能很難提交審議房地產稅法的草案。考慮到目前房地產稅法草案在稅率和征收范圍等構成要素,以及是否給予地方一定自主權等立法模式方面,可能很難在短期內讓各界達成相對接近的共識,因此不排除房地產稅法的草案要到下一屆全國人大任期內,才能夠得以解決。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房地產稅開征的必要前提是不動產登記工作的全面完成,“從過去一年不動產登記的落地進程看,執行力度低于市場預期。”他稱,目前的中國房地產已經進入了一個新常態,各種政府托市的政策頻繁出現,“房地產稅不可能在經濟需要房地產的情況下盲目出臺,在房地產依然是經濟重要支撐的情況下,房地產稅不會在3年內出臺。”
從通過到實施會有過渡階段
也有專家認為,即使房地產稅立法通過,但到全面實施落實仍需要一個過渡階段。亞太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認為,立法通過后并不意味著就會在全國馬上開征,房地產稅是典型的地方稅,何時開征會授權地方政府自己決定,并不是在某個時間全國一起征收,各個地方可以差別化,“從通過到實施應該會有一個過渡階段,從而讓社會對法律有充分的認知、了解和準備。”
此外,目前多數專家認為,房地產稅開征后應該設計免征范圍,只針對超出個人基本住房需求以上的部分才能征稅。市場上主要有兩種觀點,一類觀點支持免稅標準按人均居住面積,比如上海試點房產稅按照人均免稅住房面積為60平方米。另一類觀點認為,免稅標準應按照房屋價值確定免征額,因為不同地區相同居住面積的價值可能相差很大,按照人均居住面積免稅,有利于高價房主而不利于低價房主。
對于房地產稅的出臺,張大偉認為,此舉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穩定收入,短期可能影響部分投資者拋出房源,“但如果不解決投資只能依賴房產、且新建住宅供應少于需求的話,房產稅依然會被轉嫁給買房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