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等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國土環境資源局于擬以協議方式出讓1宗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地塊基本情況 :
地塊編號東建圖[2010]46號地塊位置濱海大道東側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積(公頃)4.1466出讓年限51年成交價(萬元)6798.3507
受讓單位東方市建筑工程開發總公司
備注: 1993年7月,東方市建筑工程開發總公司經原東方縣政府批準取得位于濱海大道東側、福安公司南側面積84.1畝的兩宗土地,土地證號分別為“東方國用(八所)字第466號”和“東方國用(八所)字第467號”。2005年5月,市政府儲備濱海大道東側、二環路北側315.77畝土地,該儲備地包含該公司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兩宗土地。為加快征地工作進度,2009年6月18日,市政府十三屆四十八次常務會議原則同意置換土地給該公司,并于2009年12月5日以《關于東方市建筑工程開發總公司置換用地問題的批復》批準將瓊西路西側的3.979公頃(59.685畝)土地作為該公司上述兩宗土地的置換地(2010年,由于城市總體規劃重新修編調整,原豐收路取直,使該宗地面積增加到4.1466公頃<62.199畝>,東方市住房和建設局也重新出具了用地紅線圖)。現按等價原則我局擬將位于瓊西路西側、思源學校南側面積為62.199畝的東建圖[2010]46號宗地協議出讓給該公司,作為該公司原有的“東方國用(八所)字第466號”和“東方國用(八所)字第467號”兩宗土地的置換地。
二、公示期:2012年05月03日至2012年05月08日
三、意見反饋方式:
在公示時限內,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對本公示所列內容有異議的,請以書面方式提出。
四、 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海南省東方市國土環境資源局
單位地址:海南省東方市東方大道23號東方市國土環境資源局
郵政編碼:572600
聯系電話:0898-25590456
聯 系 人: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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