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獲取更多的利潤,商人們都會想盡一切手段,甚至不惜鋌而走險。“味千拉面”使用豬骨湯精做湯底,“達芬奇家具”使用“保稅區一日游”等手段讓國產家具變成“洋品牌”,“兩桶油”為了達到漲價的目的經常制造點“油荒”什么的……除了這些“大手筆”之外,市場上的“小動作”其實時時刻刻都在我們身邊上演,比如豬肉被注水、清棗被染紅之類,不都是“奸”的表現嗎?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系主任樊明近日公布了一項房地產調查報告。該報告指出,在人們討論房價為何居高不下時,房地產開發商往往被賦予負面形象,19.28%的受訪者認為開發商是“正常商人”,76.04%的受訪者認為房地產商“有些貪婪”,是“一群奸商”,只有4.68%的受訪者肯定開發商,認為他們是“一群為社會作出重要貢獻的人”。
看到這樣的調查報告,相信很多人都會會心地一笑,因為七八成的人認為房地產開發商“有些貪婪”,肯定與大多數人的想法不謀而合。或許有些人還嫌“貪婪”前面的“有些”二字不夠給力,如果增設一個選項“非常貪婪”,相信一定也能獲得很大的份額。
人們感覺開發商“貪婪”確實是有理由的。一方面,近幾年來,房價漲得太快,簡直可以說“扶搖直上”——不貪婪,漲價怎么那么狠?另一方面,開發商富得也快,近幾年來,國內富豪榜上的開發商越來越多,房地產成了一個公認的暴利行業——不貪婪,怎么能賺那么多?
說開發商是“奸商”也不冤枉他們。樓市紅火的時候,他們隨意抬價,甚至捂盤惜售;樓市冷清的時候,他們制造熱銷假象,甚至雇人去售樓部排隊。有的開發商甚至只做倒賣土地的生意。至于提高容積率、縮小綠地面積、房屋面積缺斤少兩、在合同中設置陷阱等,更是司空見慣。
總而言之,“貪婪”、“奸詐”是商人的常態,古今中外莫不如此。因此,人們真的沒有必要總把那些標簽往開發商臉上貼,更不必一提起開發商就忿忿不平。如果認為開發商的形象是“負面”的,那么各種各業的商人也都是如此——中國“輕商”的傳統,其實就是商人形象總體“負面”的集中反映。
那是不是說,就應該忍受和放任開發商的“貪婪”和“奸詐”呢?當然不是。對付暴利的最好辦法是開放市場,讓競爭去降低利潤率,有了充分的競爭,“貪婪”就難以發作。就房地產行業來說,利潤偏高主要就是因為競爭不充分,這主要是源于政府對土地的壟斷。而遏制“奸詐”的最佳武器是監管,只要商人們不使用違法手段,“奸”的程度就很有限。當然,商人之奸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消費者最好也要學一點博弈的本領。其實,由于資訊的發達以及人們經驗的積累,開發商之“奸”也不太靈了,因為一有小動作,就會被揭露出來。
但,“貪婪”、“奸詐”的只有房地產開發商嗎?其實,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是資本的本性,“無商不奸”更是千古不易的真理。無論是資本密集的證券行業,還是小本生意的路邊攤販,都不會嫌利潤率低,而只會埋怨賺得少。私營老板自不必說,甚至國有性質的企業往往也唯利是圖,比如壟斷性質的“兩桶油”(中石化和中石油),平均每天賺三四億元還說油價漲得不夠。政府壟斷的殯葬行業,利潤甚至超過1000%——與這些吸血鬼相比,房地產行業25%左右(也有50%左右之說)的利潤率,實在是“小巫見大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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