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年為計量周期的框架中,中國經濟每隔十年會產生一次大的制度性變革,每次變革會催生一兩個超級需求增長點,也會產生大的區域經濟“增長極”。回顧歷史,中國經濟曾在1980年代初推進了農村土地承包制改革,釋放了農業;曾在1980年代后期推進了國有土地使用權改革,釋放了土地轉為工商業用途的產出功能,通過土地與勞動力、土地與資金的結合,造就了以“珠三角”為代表的制造業快速增長,使之成為中國第一個“增長極”;曾在1990年代中期推進了分稅制改革,間接催生了“土地財政”,雖然分稅制完成了中央與地方之間一定意義上的財政分權,盡管統一稅率和分成比率是固定的,但是“土地財政”卻使得不同地方政府之間卻可以通過調整工業用地價格來吸引外商投資,以工業用地作為杠桿實現稅收收入最大化,這造就了“長三角”制造業的奇跡,并使之在不足十年的時間里成為中國第二個“增長極”。 新世紀以來,這兩個制造業中心借助于出口和房地產這兩大超級需求,創造了中國經濟過去十年平均10%以上的增長。
站在當前的時點展望,2011年、2012年甚至2013年中國經濟都將處于短、中、長周期的疊加階段,當前所觀察到的一系列現象都可能是這三個周期相互疊加的 “倒影”,雖然短期可以通過開工新項目消化建成項目的產能、通過債務的展期進一步支撐財政杠桿。但是對于中長期的下一個十年,從土地周期的視角看,中國經濟依托城市化和產業轉移的背景條件,能否完成從高速增長向中速增長的順利轉換則主要取決于:能否培育出新的土地需求增長點、能否產生下一個新生“增長極”、能否推進新一輪的制度改革。
1、尋找新的土地需求增長點:房地產多元化業態的出現 。過去的10年,出口和房地產作為推動土地需求、土地財政和中國經濟資產負債表擴張的兩大需求目前面臨一定的弱化趨勢,以房地產為例,按照目前的調控政策導向,未來房價將導向到與土地價格和建筑安裝成本相適應的利潤率水平,需求結構則導向“剛需”占絕對比重的格局,這意味著下一階段房地產業作為土地財政的一個關鍵環節將會面臨轉型壓力,如果轉型順利,則有望重啟新一輪土地資產的上行擴張周期,目前這種轉型的跡象已經顯現。
2、尋找新的土地需求增長點:制造業產業鏈的轉型。制造業在土地財政框架中的作用不言而喻,目前資本市場的一個主要擔憂是出口下滑對國內制造業將產生顯著的負面沖擊,在沖擊土地財政持續性的同時,也沖擊中國經濟增長的可持續性。但是與常識的判斷略有不同,海外市場需求減弱對中國制造業的沖擊雖然部分體現在總量的下滑上,但是當前中國的出口產品結構和區域結構的轉型或許將部分抵消沖擊的程度。
3、尋找一個新的增長極。基于上述分析,所謂“增長極”是指:(1)從含義上,資產的資本化即勞動力、土地等基礎資產,借助于人口的流動、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平臺,在特定區域形成聚集,最終轉換為產出的能力才是經濟增長的根本驅動力和形成區域增長極的關鍵。(2)流動人口之所以由農村流向城市、農地之所以轉為工商業用途,根本原因是農業與工商業的生產能力存在顯著差異,因此,只要城市收入大于農村收入、農地轉換為工商業用地的邊際產出大于零,則中國的城市化進程不會終結,經濟增長的驅動力也不會衰竭。(3)資產資本化推動了經濟增長,經濟增長推動了貨幣化,而不是相反。如果我們的柜架及邏輯成立,那么,在下一個十年我們將依次看到兩個現象:一個新的區域增長極的出現、一輪新的貨幣化進程的出現。
4、尋找新的制度紅利。在我們的框架中,潛在的制度紅利或來自于兩個方面:土地財政和農地改革。土地財政和發債券的實質效果相同,區別僅在于初始的制度條件不同導致不同國家走向了不同的融資路徑。原則上地方政府的融資機制可以是:其一,發行貨幣;其二,以未來財政收入作抵押發行市政債;其三,中國特色的土地財政,其四,財產稅模式。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初期,城市化與工業化處于起步階段,稅收來源幾乎是枯竭的,同時中央政府又禁止地方抵押未來收入發債,在這種情況下,深圳于1987年敲響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轉讓第一錘,開辟了土地財政的先河。
作為一種融資方式,從發展趨勢以及國際經驗看,土地財政更多帶有過渡形式的色彩,最終將被市政債發行所替代。理論上,在建設用地指標禁止跨區轉讓和18億畝耕地紅線的限制下,每賣一塊地,意味著可賣的土地會少一塊,雖然價格只要足夠高,可能會產生圍海造地、開山辟地的創舉,但畢竟有限,從融資的角度講,也沒有這個必要。從最新的情況來看,深圳市作為開拓土地使用權出讓先河的改革先鋒城市,隨著城市可用的建設用地日益減少,在率先完成城市化之后,通過試點市政債發行,開始由土地財政過渡到常規化的、更為市場化的依賴債券市場融資的階段。從2011年深圳市建設用地的出讓結構看,僅有6%的土地用于住宅出讓,10%的土地用于工業出讓,其余絕大部分為交通與市政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這意味著深圳已走過依賴賣地來實現城市建設和基礎設施融資的發展階段,提升城市公共服務功能成為建設用地調控的著力方向。相反,從2011年重慶市的建設用地出讓結構看,這個城市則處于土地財政特征顯著期。
總體上看,發達城市和地區土地財政弱化,并必然不代表融資能力減弱,這些城市將從土地財政逐步過渡到相對成熟的財產稅和市政債融資模式,從更大角度講,下一個最大的制度化改革仍有可能出現在土地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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