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強調,要進一步完善符合中國國情的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堅持各類建設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較少的土地資源消耗支撐更大規模的經濟增長。
同日,經濟觀察網消息稱,除原定的84個城市外,國務院新上收了22個城市的建設用地審批權。
據報道,這新增的22個城市包括秦皇島、鎮江、南通、揚州、泰州、嘉興、紹興、臺州、溫州、馬鞍山、德州、東營、威海、南陽、江門、惠州、珠海、佛山、中山、東莞、桂林以及三亞。
記者查閱國土資源部網站發現,選擇這22個城市的依據可能來自近期的違規占地數據。“這可能是中央釋放地根緊縮的一個信號。”多位專家對記者表達了一致觀點。
國土資源部8月2日數據顯示,僅2011年上半年,全國發現違法用地行為3萬件,涉及的土地面積高達1.85萬公頃,同比分別上升8.05%和14.76%。7月29日數據則顯示,上半年國土資資源部12336違法舉報中心接聽的土地資源舉報電話大幅上升。在接聽的10058個舉報電話中,屬于舉報土地領域違法違規的3624個,比去年同期上升51%,其中,反映違法占地的2465個,約占68%。
記者比對發現,上述土地違規現象多集中于河北、山東、河南、江蘇、浙江、安徽、四川、遼寧、廣東等省,與新增的22個城市分布省份大致吻合。
近期土地違規現象多集中于河北、山東、河南、江蘇、浙江、安徽、四川、遼寧、廣東等省,與新增的22個城市分布省份大致吻合.而自2008年國務院下放土地審批權后,違規用地問題更日益嚴重。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在上個月曾表示,違法違規反彈受到區域發展規劃實施、城市新區建設熱、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地方換屆、執法手段有限和違法成本低等諸多因素影響。
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曾指出,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是中國的特有現象,因為在地方強勢主導經濟的現狀下,僅靠貨幣、財政政策,難以完全發揮宏觀調控作用。
因此,中國在土地管理上實行了一套嚴格的行政計劃體制,使得國務院可以通過增加或者減少土地供應,來調控宏觀經濟。
“但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中國城市規模擴張太快,土地供需矛盾很大,于是不斷擴大對土地的占用,尤其是對耕地的侵占。當地政府為了吸引投資推進發展,往往在土地審批上打擦邊球,違規用地現象層出不窮。”南京大學商學院教授宋頌興對記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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