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版“限購令”還以20周歲為界限,未滿20周歲無住房單身人員,暫停其在本市限購區域購房;對于年滿20周歲的無住房單身人員,限購一套住房。
近日來網絡熱傳的鄭州升級版限購令,在9月2日上午,鄭州市房管局通氣會上得以證實。
根據鄭州新版“限購令”,自9月1日起,持有本市居住證3年以上(原1年)、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1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此前是持有本市居住證1年便可購房。
與此同時,新版“限購令”還以20周歲為界限,未滿20周歲無住房單身人員,暫停其在本市限購區域購房;對于年滿20周歲的無住房單身人員,限購一套住房。
除了升級限購,鄭州的房產新政也出臺了最嚴版本的“限價”,不管是新品預售項目或者已取得預售證的商品房項目,都需確保價格環比“零漲幅”。
針對調控升級,鄭州房管局局長王萬鵬解釋為,達到房價漲幅退出全國前十名的目的,促進樓市健康發展。
環比“零漲幅”
值得一提的是,鄭州升級調控最有力的兩項新政一為限購;二為限價,均為行政性調控措施。
除了收集“限購”口徑之外,鄭州樓市新規,亦出臺比北京更嚴版本的“限價令”,要求預售價格“零增長”。
根據鄭州房管局要求,在商品房預售審批時,必須一次性在預售方案中申報所有住房銷售價格,并按照規定到物價部門備案。
其中,新批預售項目,商品住房價格高于該項目上一期實際成交價格或本區域內同品質樓盤實際成交價格,暫不發預售許可證。
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按照環比“零增長”的要求重新申報未銷售住房價格。
為了確保“限價”,據了解,鄭州亦啟動“鄭州市商品住房限價系統”,利用信息化技術加強市場監測,對不按照申報價格銷售或者銷售價格月環比上漲的,暫停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
9月2日,鄭州當地的一位不愿具名的開發商透露,下午三點,鄭州房管局召開了一個政策和系統操作的培訓會,房管局要求各有在售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派一名主管營銷的負責人和一名網簽操作人員參加。
實際上,上述鄭州市不愿具名的開發商介紹,早在5月份,鄭州就已經以預售審批環節加強管理、約談企業領導、暫停企業網簽資格等行政干預方式,限制項目價格上漲幅度。
據悉,5月份起,先后有60余家樓盤因漲價被鄭州市房管局暫停網簽,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準入市銷售。
正因為此,“5月份,鄭州的房價也曾短期出現回落,”上述房企人士表示,不過,后續又反彈回來。
鄭州房管局網站的一份資料也顯示,鄭州5月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為7410元/平方米,比4月下降96元,進入6月,又漲至763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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