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落實縣級責任,統籌項目建設。試點示范鎮所在縣級人民政府對推進綠色重點鎮負總責,按照實施方案,統籌推進各類項目建設。要落實規劃建設管理和項目質量安全責任,確保工程建設質量;積極籌措資金,將更多的政策資源向綠色重點小城鎮傾斜;切實抓好工作進度,積極穩妥地推進綠色重點小城鎮的建設。
四、綠色重點小城鎮試點示范的支持政策
(一)財政支持政策。中央財政利用現有的資金渠道支持試點示范鎮建設發展,在符合相關管理辦法規定的前提下,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建筑節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商貿流通服務業發展等專項資金向綠色重點小城鎮傾斜,支持綠色重點小城鎮開展相關工作,完成相應建設任務。地方財政也要切實加大投入,與中央財政資金形成合力,更好地支持綠色重點小城鎮的建設發展。
(二)城鄉建設政策。住房城鄉建設部將試點示范鎮納入項目帶動規劃一體化實施試點,加強保障性住房和農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整合現有各類支持小城鎮建設的項目和資金,向試點示范鎮傾斜。
五、綠色重點小城鎮試點示范的組織實施
(一)循序漸進、逐步推開。2011年將率先在部分積極性高、工作基礎好的省份選擇少量試點示范鎮,并在試點過程中不斷完善有關政策,待取得經驗后,逐步擴大政策實施范圍。2011年試點申報組織工作另行通知。
上一篇:住建部深入開展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國務院通知要求將二套房房貸首付比例提至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