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建設廳出臺新規,要求開發商將合理利潤率控制在10%左右。
這被解讀為“升級版”的地方樓市調控新政,有反對者認為,此舉可操作性不強,且不合理。如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在微博 上表示,此舉“既違反市場經濟規律又嚴重違反價格法和房地產管理法”。而有贊同者認為,至少有助于住房開發成本的透明,倒逼地方政府與開發商摒棄暴利思維。
對于普通購房人而言,最關心的莫過于,這樣的政策會不會促使房價跌到合理區間。對此,業內人士稱,開發商都會有破解之道,而且為有關部門審核提供了尋租空間。
“合理利潤率為何是10%”
王圣學(陜西房地產研究會會長):從10月16日到現在,陜西這一政策出臺有一周的時間。就目前來看,陜西出臺這一政策意義不大。

西安在陜西房地產市場中占據大約70%的份額。今年1-9月,在全省房地產投資額中,西安占的比例就大約在七成。西安作為一個區域中心城市,房價水平并不高。從橫向看,和中西部武漢、成都等城市相比有差距,房價水平大概不到京上廣等城市郊區房價一半。縱向上看,這兩年西安房價總體平穩,從每平方米6500元漲到7000元的水平。在這種房價不高、市場總體很平穩的情況下,對政策出臺背景不得而知。
此外,合理利潤10%是根據什么定的?為什么不是5%、15%?
商品房市場應該遵循市場經濟規則,但這種手段還是以行政調控為主。長期的限價、限購已經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則了。
“政府收益占據開發成本大頭”
宋延慶(蘭德咨詢總裁):目前房地產項目利潤水平,毛利率大概在35%-45%,凈利率在15%-20%的水平。

如果來看房地產開發成本,分為幾大塊:在中西部地區,土地出讓金所占比例略低,但也在20%-30%的水平,綜合各項稅費大概在20%左右,還有近年來越來越高的融資成本大概在10%-20%,此外還有建安成本等。
有關部門有時只盯著房價、開發商利潤,卻忽視了包括土地出讓金、各項稅費在內的這些政府拿走的大頭。
范小沖(陽光100置業集團常務副總裁):在房價的構成中,最大頭在于土地價格,然后是政府稅費,最后是開發商利潤。現在地價太高了,已經拉低開發商利潤水平了。
“實際操作性不強”
陳國強(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陜西政策缺少可操作性,原因在于不同企業不同項目拿地、建安成本等千差萬別,企業成本控制能力也不一樣。監管部門也不可能掌握企業實際成本狀況,這對于開發商來說就有操作空間。

不應該否認的是,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灰色地帶,有利益輸送。這些情況無法真實地反映在開發成本列項中。
王圣學:新規要求劃定區域住房銷售價格區間,并根據有關標準確定合理利潤率。西安建成區域面積就有450平方公里,劃成10個片區,平均每個也要四五十平方公里。甚至就是在同一街道、緊挨的樓盤,拿地時間不同造成地價水平不同,原材料價格也不同,房企管理成本、員工薪酬等等都不一樣。可能會是同一房價水平、統一利潤空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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