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0 來源:0352房網 編輯:admin
選好了房,開發商的資質也沒有問題了,于是雙方要確立買賣房屋的意向了。認購書是為了確定一個購房者的意向,約定在一定時間內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而開發商在這段時間里必須為購房者保留房號。
從法律上來說,認購不是買房的法定前奏,合同也不是認購的必然結果。買方只能保證購買意愿的真實性,而不能保證無論何種情況都必須簽訂合同。為此,買方應該注意審查開發商所提供的認購書,看其中是否有不利于自己的條款比如“××天之內,買受人不能簽訂購房合同的,訂金不予退還。”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購房合同無法簽訂,并沒有說清楚,如果因為開發商方面的原因導致的,這個責任還是由購房者來承擔,就叫合同顯失公平,這個認購條款購房者應予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