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一些銀行回避中央的調控,把第二或第三套房的解釋放寬,這樣就使得擁有多套住房的購房者還能貸到款。由于許多地方政府不承認他們“感冒了”,意即本地房地產市場并沒有過熱,一些銀行繼續向第三套住房購買者發放貸款。
總之,在2009年12月和2010年6月之間的兩輪房價調控中,一些地方政府、銀行和房地產開發商站在一起,共同回避甚至阻礙中央調控政策。正如一位北京地產界人士在2010年上半年所指出的,“大家都看出來了,政府不會真的打倒開發商,打一下,要揉三揉。”
當然,在發現京滬深的樓市自2010年7月開始又出現回暖之后,2010年9月底中央的政策進一步收緊。雖然這些新政策名義上還是在落實“國十條”,但在很多領域實際上已超出“國十條”范疇,作為2009年12月第一波、2010年4月第二波之后的第三波緊縮型調控,新政策要求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這兩條是全國“一刀切”式的政策,不再像“國十條”那樣只要求房價過高城市有選擇性地實行。同時要求各商業銀行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購買住房。
此外,新措施還要求各地要加大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力度。要立即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的實施細則。已印發實施細則的地區,要根據最近國家有關部委出臺的政策措施進行調整和完善。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對省級人民政府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進行考核與問責。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到目前為止,2010年四季度房價上漲的勢頭開始得到遏制,市場觀望情緒再次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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